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49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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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原料药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并且环保搬迁项目陆续转固投产后运营费用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84号)。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50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5月25日发布《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发布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3号),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开始停牌。停牌后,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披露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34号、2015-35号、2015-37号)。2015年6月25日,公司发布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8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发布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9号)。
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规定,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1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于2015年7月13日出具了《关于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7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继续进行补充完善,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