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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15-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披露了对公司2015年1-6月的业绩预计,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50%至0%。

      3、修正后的业绩预计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销售业绩未能达至预期,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有关2015年半年度的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2014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合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经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雷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投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于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025号《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发布了2015-026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29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37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2015-038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39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42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43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相关准备工作。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毕,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公告。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