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动集团”)通知,因借款已偿还完毕,江动集团于2015年7月14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2,200万股本公司限售股解除质押。同日,江动集团又办理质押手续,将前述已解质股份再次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其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合同期限一年。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股份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5%,涉及的证券解质和质押登记手续均已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15年7月14日,江动集团共持有36,970.47万股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3,970.47万股、限售股3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6%;已质押冻结36,5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7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7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智慧农业,证券代码:000816)于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45),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根据市场情况,在公司股价低于合理价值时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99亿元人民币,且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股票在6个月内不予减持;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实施。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处理业绩信息。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