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5-05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控股股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回复如下:
哈药股份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0号),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经哈药股份申请,哈药股份股票自2015 年7 月13 日起停牌。
哈药股份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并于2015 年7 月13日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