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2015-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亦多受影响,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内容如下:
1、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承诺在股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佳木斯电机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支持鼓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通过强化公司品牌运作、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互动易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同时,公司诚邀广大投资者走进公司,通过实地调研和交流,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公司发展,进而增强市场信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