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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5-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14日9: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徐波、陈大勇、何少平、汤韵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举手与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核查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0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7月14日10: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清先生主持,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贷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12个月以内为4.85%,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242.5万元。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5年7月1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上集团”)于2015年7月14日9:00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5号)核准,日上集团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0,09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2015年6月10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8,931,078.60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5-03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已经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为49,689,818.6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0,373,591.11元(含利息收入63,409.71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及计划安排,未来十二个月期间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将会有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0%,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15年7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12个月以内4.8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45.5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导致目前流动资金略显不足。

      上述适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贷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12个月以内为4.85%,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245.5万元。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也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日上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日上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该事项已经日上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同意日上集团实施上述事项。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日上集团实施上述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