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5-036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函证,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书面询证,答复如下:
1、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本次增持前,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258,824,190股,约占总股本的30.013%。本次增持后,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59,824,1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89%。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拟在未来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包括本次累计拟增持股份数量3,000,000股,累计拟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3479%。
3、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5年5月启动了新一轮再融资工作。本次再融资的主要方式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募投项目为对子公司交运巴士增资扩股的投资项目、宝钢集团湛江钢厂综合物流配套服务项目、乘用车动力系统总成产品智能制造及技改扩能项目、高端乘用车销售及后服务网络平台智能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正和中介机构一起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披露,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目前公司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披露,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5-037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5日,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通知,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本次增持前,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258,824,190股,约占总股本的30.013%。本次增持后,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59,824,1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8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拟在未来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本次累计拟增持股份数量3,000,000股,累计拟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3479%。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