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的
提示性公告
2015-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5-03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4号,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与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治丞智能”)及其股东共同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公司及朱在龙先生拟通过转让或增资形式在符合评估结果的基础和前提下共同获得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此投资事项完成后,朱在龙先生将持有治丞智能25%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治丞智能20%的股权。
治丞智能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是一家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加工单元以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的科技型公司,致力于为汽车、家电、军工、烟草、家具、厨卫、精密轴承、齿轮等行业实现机器换人,转型升级,打造工业4.0标准的智能化无人工厂,是国内首批研发生产工业机器人的企业之一,具有硬件及软件系统的完全知识产权。
朱在龙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7,8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投资公司和朱在龙先生个人共同投资,为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完成初步尽调,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定最终的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不需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根据预计的本次投资金额,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审议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