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39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暨复牌的公告》,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本着共同担负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拟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今接到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通知,其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3,9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4.89元/股,本次所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本次增持前,长江联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5,698,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4%;本次增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116,102,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7%。此外,其一致行动人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8%。
二、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长江联合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