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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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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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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1号)

      重要提示

      中融增鑫(原名道富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根据2013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富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07号)和2013年11月6日《关于道富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953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3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管理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等其他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型基金,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与净转出申请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上述风险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同时由于该类债券的投资情况需进行公开披露,则当基金持有的该类或某只债券出现重大价格波动,特别是由于信用风险带来价格的大幅下跌,可能会引发赎回压力。由于该类债券的流动性较差,如果对该类债券的持仓比例或或整体杠杆比例较高,将会给基金较大的流动性冲击。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道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67号文批准,于2013年5月31日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公司股权结构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 ,上海融晟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13年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期间,先后在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人事教育部等部门工作。自2013年5月起至2014年9月担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自2014年10月起担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桂松蕾女士,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UT Starcom IT部门对外合作经理、百视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席代表,2008年8月至今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韬先生,董事,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职于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中植企业集团总裁助理,2002年3月至今担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

      董志勇先生,独立董事,2003年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并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曾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任副教授并兼任院长助理。现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担任教授一职,同时兼任教务部部长。

      姜国华先生,独立董事,2002年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博士学位,并拥有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学士学位。任职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以及北京大学燕京学堂办公室主任。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2001年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工商管理学院,获金融学博士学位,并拥有新泽西州立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以及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任讲席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

      裴芸女士,监事,法学学士。曾任职于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甘肃太平洋律师事务所,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瑶女士,代任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祖荣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就职于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筹备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4年8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起至今任督察长。

      严九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1988年9月至1993年5月,任职于辽宁省财政厅;1993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后担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2015年1月起至今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税务师。曾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处财务科科长、天元证券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2年9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自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倩女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学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助理。2014年7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副总经理严九鼎先生、权益投资部娄涛先生、固收投资部贾志敏先生、风险管理部张怀珍女士、交易部闫旭先生、固收投资部王玥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2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010-85003560

      传真:010-85003387

      联系人:张蓁蓁

      网址:www.zrfunds.com.cn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洪渊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291

      联系人:辛晨晨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5)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43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联系人:李微

      (6)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 -23280810

      联系人:王力华

      (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电话:0755-23902400

      联系人:赖君伟

      (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联系人:吴阳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1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23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609015

      联系人:王佳苗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1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1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张蕾

      (1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6183769

      联系人:车倩倩

      (16)其他代销机构

      详见本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85003581

      传真:010-85003387

      联系人:黎峰

      网址:www.zr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魏佳亮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刘颖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别、存续期间与运作方式

      1、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转换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申购,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5%,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策略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水平预期等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在保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可以从长期、中期、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3)类属配置包括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收益率可以分解为与其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基准收益率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之和。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该债券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二是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分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宏观经济周期及市场供求两方面的影响较大,因此本基金一方面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及相关市场的变化,判断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另一方面将分析债券市场的市场容量、市场形势预期、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综合各种因素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本基金主要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信用水平变化、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等。本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着力分析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另外,评级体现将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的变化。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8、期限管理策略

      由于本基金封闭期为一年,基金规模相对稳定,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规模的不确定性增强。本基金将采用期限管理策略,分散化投资于不同剩余期限标的,临近开放期时,在最大限度保证收益的同时将组合剩余期限降低,保证开放期内具备足够流动性应对可能发生的组合规模变化。

      9、短期交易性策略

      本基金将把握以下短期交易性机会,提高基金业绩:

      (1)短期经济运行指标, 如短期通货膨胀率、短期名义利率、汇率等发生变动,引起的市场实际利率的变动;

      (2)中长期国内通货膨胀预期的变动引起中长期利率走势变动,导致整个投资组合重新估价;

      (3)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引导市场收益率水平的走向,从而引起债券市场结构性调整;

      (4)债券一级市场上的发行方式创新及新债定价与认购情况,导致二级市场收益率产生波动;

      (5)由于市场交易规则改变等因素引起的流动风险溢价的重新估价;

      (6)市场平均风险偏好的变化引起信用风险溢价的变动;

      (7)单个券种或某一类别债券的定价偏差,也就是市场失衡导致的投资机会等。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固定收益投资实质是固定收益研究与风险管理的过程,我司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模拟组合构建、组合优化、实际组合管理等四个连续的步骤,风险管理贯穿固定收益投资的全过程。

      ■

      1、投资研究(Investment Research)。固定收益投研团队从宏观经济研究、利率产品研究、信用产品研究等多角度对固定收益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研究报告。

      2、模拟组合(Model Portfolio)。根据确定的久期策略,基金经理与信用产品研究员在组合久期与久期策略偏离中性的前提下,构建利率产品与信用产品的模拟组合。根据基金经理确定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决定模拟组合中利率产品、转债产品、除转债之外的信用产品的配置比例,结合利率产品与信用产品模拟组合,建立最终的模拟组合。

      3、组合优化(Portfolio Optimization)。通过对模拟组合的跟踪差、风险管理要求的合规性指标等测试,对模拟组合进行完善和优化,经固定收益负责人的批准,建立优化模拟组合。

      4、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投资周会的决议,参考优化模拟组合方案,根据所管理基金组合契约的具体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基金投资策略及组合管理方案,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组合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

      本基金选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运作期为一年,在投资期限上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较为类似。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且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运作的目标为为投资人实现绝对收益,因此,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能够反映货币市场的收益率水平。

      在每个封闭期首日至下一个开放期最后一日,上述“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指当期封闭期首日(若为首个封闭期,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利率的发布,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6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A

      ■

      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C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A类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图: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A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3日至2015年03月31日)

      ■

      图: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C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3日至2015年0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1.基金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40%。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协商调整、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在不提高费率水平的情况下变更收费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期的描述。

      (二)更新了“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的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九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内容。

      (七)在“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八)更新了“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第十三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的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第二十三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的相关内容。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