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5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于2015年7月16日通知公司,国贸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和增持计划
根据《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国贸控股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4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国贸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与《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的增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四、本次增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5,52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9%,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93,27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增持后,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5,65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40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4%。
五、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六、国贸控股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公司将继续关注国贸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