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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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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9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6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7月5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滨海永太医化有限公司向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9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9名董事审议并作出决议。该议案经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项担保出具了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滨海永太医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永太”)向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滨海永太医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法人代表:何人宝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2,6-二溴-4-硝基苯胺、3,5-二氟苯胺、2,3,4-三氟硝基苯、2,4-二氯-5-氟苯乙酮、3-氯-4-氟苯胺、4-硝基间甲酚、4-氟苯酚、2-氟苯酚、1,2-二氟苯、1,3-二氟苯)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滨海永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截至2015年6月30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滨海永太医化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滨海永太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贷款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23%。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9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收购重庆和亚化医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0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重庆和亚化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暨受让重庆和亚化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认缴出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万元收购亚新科技(珠海)发展有限公司所持重庆和亚化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亚化医投资”)50万元出资额(占该公司1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57)、《关于拟收购重庆和亚化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暨受让重庆和亚化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2015-59)。

      和亚化医投资已于近日在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