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
解除冻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
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5-03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
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通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豫光集团持有的公司1420万股股权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冻手续(该股权冻结公告于2014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142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1%。
截至目前,豫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25,353,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6%,不存在质押或冻结股份。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