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5-067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购销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亿零壹佰陆拾万元整(含税价)
●合同生效条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有利于推广无色超硬材料单晶在珠宝和工艺品领域的应用,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在渠道、技术及产品方面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合同的签订无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无色超硬材料单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台钻(郑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公司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九号标准厂房1-2层
法定代表人:苑执中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21日
经营范围:人造钻石、钻石工具、钻石工具零组件、钻石材料、钻石加工设备的生产、销售;镶有钻石的装饰品、用具、零组件的生产、销售;钻石生长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保税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以上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台钻(郑州)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台钻(郑州)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该合同的签订属于上市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领域的拓展。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亿零壹佰陆拾万元整(含税价)。
2、收货及付款方式:提货时预付当期货款的50%作为定金,下月提货前付清上月货款。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上月货款,销货方有权拒绝支付产品,直至解除本合同。
3、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7月16日
4、合同生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合同期限: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销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合同对《关于黄河旋风无色超硬材料单晶质量控制相关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30160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66206万元的18.15%,合同的执行预计将提升公司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二)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实现产品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和平稳。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当事人如发生违约行为,公司可按照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台钻(郑州)有限公司签订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