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彰显决心和信心,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已于2015年7月8日实施了增持。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先生及公司副总裁张翼飞先生通知获悉,张思民先生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张翼飞先生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票2万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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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中张翼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包含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激励股票1,050,000股。
因张思民先生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张思民先生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360,6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8%;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变为180,455,6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8%。本次增持后张思民先生个人和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81,816,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张思民先生和张翼飞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