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5-15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寄送给控股股东孟凯先生的《民事裁定书》[(2015)深福法民二担字第6号],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6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协议中约定,孟凯先生先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证券,共计18156万股。中信证券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要求发放了质押交易资金47960万元,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鉴于孟凯先生于2015年1月5日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且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信证券认为孟凯先生财务恶化,并要求孟凯先生于2015年4月27日提前清偿购回交易款、相应利息、费用。期满后孟凯先生未按约赎回,福田法院于2015年5月20日冻结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至此,中信证券向福田法院申请依法拍卖、变卖孟凯先生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优先受偿变卖后的所得价款。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15年6月25日,福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
准许拍卖、变卖孟凯先生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申请执行所得资金优先偿还中信证券:本金47960万元,利息325.2万元(该利息计至2015年4月22日,其后按合同约定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滞纳金(自2015年4月28日起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公证费2540元。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除福田法院对控股股东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实施冻结、拍卖外,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因公司债券违约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提起诉讼(一中院2015一中民字第377号),一中院于2015 年 5 月 6 日冻结了控股股东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福田法院冻结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属于轮候冻结)该案件将于2015年10月13日开庭。公司将与相关各方在该等股份拍卖、变卖事项上保持密切沟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孟凯先生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的处置金额能否覆盖上述中信证券融资贷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