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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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6月29日披露《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17:00止,会议内容为审议关于终止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人大会表决仍在进行中。
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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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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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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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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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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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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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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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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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
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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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相关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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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对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支持转换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以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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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
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
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
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 1000元申购费。
4.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
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对投资者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
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
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7.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4.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
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4.5 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销售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本公司的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定投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金额200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rade.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6.2 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
7.1 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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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列示各渠道通过网上销售平台进行申购适用优惠费率,其他方式提交的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情况以销售渠道相关规定为准。
7.2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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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活动优惠折扣,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原申购费率进行计算。上海天天、杭州数米、深圳众禄的费率优惠以各自的公告为准。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网上直销优惠费率为准。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出具的公告为准。
6、若本基金日后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销售机构报送为准,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