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5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晚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事后审查,发现由于第三方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七、本次交易方案的合规性情况”部分内容有误,相关描述错误内容点及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七、本次交易方案的合规性情况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爱德康赛主要从事SEM服务业务,属于广告行业、文化创意产业及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服务范畴。文化创意产业及互联网产业均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符合国家相关国家产业政策。标的公司不属于重污染、高危险行业。标的公司经营符合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执行,重视并推进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工作。标的公司无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土地管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本次收购合润传媒、爱德康赛100%股权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
更正后:
七、本次交易方案的合规性情况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爱德康赛主要从事SEM服务业务,属于广告行业、文化创意产业及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服务范畴。文化创意产业及互联网产业均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符合国家相关国家产业政策。标的公司不属于重污染、高危险行业。标的公司经营符合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执行,重视并推进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工作。标的公司无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土地管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本次收购爱德康赛100%股权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