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日起停牌。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07月13日起继续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于2015年7月1日、7月7日、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64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6号)、《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68号)。
关于重要事项暨公司拟筹划与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探讨无人机研发运用的重要合作事宜。经过商议及沟通,双方已初步达成技术合作和产品定向研发意向。截止公告日,初步确定拟充分运用双方自身技术、研发、生产能力等优势,就电力、地质、警用、农用等无人机技术、产品及领域运用进行研发合作。上述合作事项仍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管理层就筹划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可行性探讨和确认,激励框架基本成型,激励数量、激励对象等具体内容仍在进一步落实中,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07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并于上述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