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5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舜船,证券代码:002608)自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015年7月8日,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管理人向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了书面《通知》,明德重工管理人认为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已无力调动资金来支持明德重工的重整,无力承担明德重工的重整重任,故决定收回公司在明德重工破产重整阶段的生产经营管理权,终止公司意向投资人资格。为妥善处置该事项,公司积极研究应对措施。但由于该重大事项目前尚未确定,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44)。
其后,公司获悉明德重工管理人经法院批准适当延长重整期限,并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停牌期间,公司就被明德重工管理人通知终止意向投资人资格事项积极研究应对措施。然而,经公司反复研究,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确实已无力调动资金来继续对明德重工的重整,故公司决定不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由此,公司将不再作为意向重整方对明德重工进行破产重整。
若明德重工管理人成功招募到新的意向投资人,那么明德重工的破产重整程序将继续推进;若未能招募到新的意向投资人,那么明德重工将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若公司在与明德重工合作项目下无法按约定向国外船东交船,则公司须退还船东预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共计约8亿元,从而使得公司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
考虑到,公司将不再作为意向重整方对明德重工进行破产重整,如所有抵押资产全部无法使用或变现,且所有自然人保证均无法实现,以及明德重工、润德船务名下的其他资产亦全部无法使用或变现用于偿还公司债权,则最大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约29亿元。由于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已经对明德重工项目计提了约10.12亿元的坏账准备,若明德重工最终给公司造成约29亿元的损失,则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及后续年度净利润约18.88亿元。
由于已确定公司不再继续对明德重工的破产重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舜船,证券代码:002608)自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