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4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7月2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审计和评估工作量较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制作申报材料,公司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其他各项工作。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4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王斌、马强、张荣军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马殿富、陶伟、谢德仁、吴韬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博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北京博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5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北京博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6,800万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增资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事项进展。
二、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球总部大楼已启用并具备办理工商变更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三区A座”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该议案还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已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将原《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第五条进行修改。该议案还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三区A座;邮编:100193。
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邮编:100193。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刊登于2015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天津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天津设立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天津分公司的设立事宜。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