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70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37号天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5年上半年处置存货的议案》。
因毛纺行业的特征,公司部分存放时间久远的存货(多为2013年以前生产,最早为2010年前生产的先锋样及降等品、溢短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客户退货产品等非日常发货产品)难以取得客户报价。
为提高存货的流转、加速变现,2015年上半年,公司处理了库存毛纺产品10万米,共计影响本期利润减少约202万元。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蓝鼎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5-71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7日下午14: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37号天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张继红。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量73,345,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量658,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658,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4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5,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蓝鼎控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72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
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A股市场连续暴跌,公司股价大幅下挫的背景下,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筹划并披露了维护公司股价方案,以此维护公司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方案暨复牌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201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再次接到部分董监高人员关于购入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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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全体董监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购入公司股票,并承诺:在购入期间及购入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雷达先生、张植泽先生本次购入公司股票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雷达先生、张植泽先生本次购入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独立董事雷达先生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购入了4,000股。
5、截至目前,公司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的数量(股数或金额)均已接近或达到其在《关于公司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号)中承诺的最低数量,并不排除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择机买入。
6、公司将持续关注董监高人员购入公司股份的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