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的基金经理,即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第二季度股票市场稳步上扬,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和以富时中国A5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均延续一季度的上涨趋势,创业板指数上涨22.42%,中小板指数上涨15.32%,上证综指上涨14.12%,沪深300指数上涨10.41%,上证50指数上涨4.19%,富时中国A50指数上涨6.28%。中信一级29个行业中国防军工(41.61%)、轻工制造(39.65%)、交通运输(36.97%)板块较强,涨幅前三;而非银行金融(-6.36%)、建筑(9.64%)、银行(12.55%)板块走势明显较弱,涨幅居后。TMT行业中,计算机、传媒、通信和电子分别上涨19.65%、20.29%、33.35%和31.69%。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精选TMT行业中的质优股票,在报告期内对TMT的相关行业进行了适度均衡配置,同时利用量化模型对市场趋势和个股走势进行分析判断,在市场出现调整风险时及时对基金的持仓进行了调整,较为有效地控制了基金的下行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6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9%,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领先业绩比较基准19.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有望继续保持宽松,财政政策有望更加积极,综合考虑政策的累积效应和一系列稳增长政策逐步发力,经济很可能呈现出缓中趋稳态势,但同时杠杆率较高、PPI持续为负等将给经济增长带来不确定性。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3年以及10年的“互联网+”发展目标,提出包括智慧能源、便捷交通、普惠金融、协同制造、绿色生态等11项重点行动。《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而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逐步形成,“互联网+”逐步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我们认为互联网相关的公司将具备持续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未来主要投资以下主题:1. 传统行业互联网化下的受惠股,包含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旅游、互联网家装和互联网农业等。2. 计算机行业中国产化和信息安全依然是未来的趋势。3.电子行业中以关键零组件和新材料为投资方向。4.通讯行业中寻找转型互联网以及和军工相关的题材。5.传媒行业中重点关注移动营销与体育概念。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期初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且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动。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批复;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基金持有人可在办公时间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网站免费查阅。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