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新闻·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专访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专版
  •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7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72版:信息披露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0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季度报告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04月01日起至2015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

      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依据基金成立日期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基金经理注册或变更等通知的日期。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邮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中邮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交易部管理制度》、《交易部申购业务管理细则》等一系列与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得以实现;在确保各投资组合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信息系统对公平交易行为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投资经理做出合理解释,并根据发现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公平交易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从而确保整个业务环节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控制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前半年,43号文和地产相对低迷及经济明确转型的背景下,国内经济并没有明显的企稳反弹态势。近几个月,高层稳增长的动力越来越强,货币政策上整体维持了较宽松的水平,同时43号文的执行也有暂缓的迹象,着力推动地方政府和地产继续加杠杆,同时拉动新经济的意图明显。

      经济数据方面,CPI一直低位震荡,PPI低位企稳。PMI产出与新订单阶段好转,汇丰就业数据再次恶化,固定资产投资也表现较差。M2下行压力仍较大,基础货币供应不足,社融显示信贷萎靡,企业中长期需求仍不足。

      财政方面,人民币存款与M2背离,原因在财政存款的下降,意味着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速在加快,对经济形成短期支撑,债务压力下工业企业利润持续存在压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有限,宽货币仍有必要。

      (2)债券市场分析

      利率债方面,截止半年末,上半年收益率曲线大幅陡峭化,国债1-5y 期限分别下行152bp、47bp和30bp,而7y和10y 基本是年初水平,仅小幅下行7bp和2bp。金融债方面,1-5y期限分别下行117bp、41bp、18bp;7y和10y基本持平。

      信用债方面,截止半年末,信用债曲线亦是大幅陡峭化,中等信用品种AA+、AA表现较强。短端各评级都有130bp以上的下行,3y和5y端则是AA、AA+表现较强。

      (3)基金操作回顾

      整体上半年,我们较好地执行了年报策略,信用债维持了较短的久期和较高的杠杆,取得了很好的稳健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5年6月30日,中邮双动力基金份额净值为1.5730元,累计净值1.573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0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三季度,货币政策方面,预计央行会在三季度继续维持一个宽松的货币环境来促进债务的清理和经济的企稳,GDP增长目标预期将逐步落实;目前M2下行压力仍较大,基础货币供应不足,社融显示信贷萎靡,债务压力下工业企业利润持续存在压力,通货膨胀仍处于可控区间,也为货币政策宽松留足空间。短期看,上游煤炭、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探,中游煤炭、螺纹钢等库存较多,价格破位下行,下游房地产一线城市去化率提升,30大中城市商品房库存继续增加,新开工和新增投资仍需要观察;

      资产方面,利率债经历了多次降准降息后,长端利率的下行空间并没有打开,这主要是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短端的资金水平,IPO及美联储加息预期,使得市场对于资金面的担忧始终存在,另一方面是基建等固定资产投资的连续增加,稳增长态度明确,地方政府债和地方置换债不断滚动发行,供给巨量,阻挡长端利率债的下行空间.但是,近期权益市场大幅杀跌,使得市场对于资金面的担忧消解,同时对于经济整体低迷的担忧重现,预计利率债 短期将有明确的机会。

      信用债方面,我们会优先选择AAA产业债和优质城投债,规避行业评级下调的能源类和材料类产业债;久期和评级选择方面,我们倾向于银行间3Y期AA+和AA中票和城投债品种,城投债地域选择方面,我们会按照审计署数据进行地域筛选,优先选择城投债被纳入预算概率较高的省份进行投资。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无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中对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邮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查阅,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8511618 400-880-1618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postfund.com.cn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