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讯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2日起,在联讯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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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联讯证券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22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联讯证券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联讯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5年7月22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联讯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联讯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联讯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联讯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联讯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联讯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联讯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联讯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300元整。
(六)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法律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联讯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联讯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联讯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lxzq.com.cn
客服电话:95564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5年7月20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7月23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7月24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分级运作周年自2014年7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23日止,2015年7月23日为第一个分级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7月23日。
二、 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申万军工份额(场内简称“申万军工”,基金代码:163115)、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申万军工A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级”,基金代码:150186)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级”,基金代码:150187)。其中,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三、 份额折算方式
申万军工A份额和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两份申万军工份额将按一份申万军工A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分级运作期内的每个运作周年,将申万军工A份额在运作周年结束日的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军工份额分配给申万军工A份额持有人。申万军工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军工份额将按一份申万军工A份额获得新增申万军工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申万军工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申万军工A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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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军工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万军工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申万军工B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申万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3)申万军工份额
■
原申万军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申万军工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 原申万军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 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7月2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军工A级和军工B级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申万军工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和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7月2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军工A级暂停交易,军工B级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7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军工A级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军工B级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7月27日军工A级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7月24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军工A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军工A级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2015年7月2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5年7月2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申万军工A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折算成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和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获得的新增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故持有较少申万军工A份额数或场内申万军工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三)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