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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 2015 年5月7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5年4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止,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2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原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信达利B 于2015年5月7日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达利A转换比例为1:1.00008904,信达利B转换比例为 1:1.10918412。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1.1本报告期(2015年5月7日 - 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1.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转型以来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5月7日至2014年6月30日)

      ■

      注:1、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5 年5 月15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于2015 年6 月4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5年5月7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2.2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2.1本报告期(2015年4月1日 - 2015年5月6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6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7日生效。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3 其他指标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央行继续实施了降息和降准等明确的宽松手段,但期间由于新股发行以及债务置换等因素的影响,实际上并没有明显改善银行间市场的货币资金利率,相反在二季度资金利率是逐渐抬升的过程。对于收益率曲线而言,短端下行明显、波动也很大,长端略有上升,市场的情绪比较疲态。在期间内,股票市场经历了过山车行情,转债市场也受到了重创。

      报告期内,本基金收缩了传统债券的配置,并参与了转债的投资交易,受到了转债下跌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一些微观的数据看,中国经济逐步企稳的概率在加大。房地产销售及价格的好转,也有助于推动房地产投资回升。同时,预计政府主导的基建投资在下半年会有较大的起色。物价指数有所走稳,显示底部区域形成,未来上行的压力会逐渐加大。债券市场的主要矛盾在于,对于经济企稳和债务置换的预期比较强烈,同时整体的收益率已经显著低于历史中值,上行的压力犹存。

      股市正在经历如2013年债市一样的去杠杆过程,而且这一轮的调整更快更猛烈。事实上,货币政策宽松、强改革,这些基本条件依然还在,可能表明在调整完成之后市场应该会重拾向上的信心,我们会积极挖掘转债的投资机会。

      基于上述判断,本基金将保持匹配的组合久期,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提高组合收益,不辜负基金持有人的托付。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转型前一日(2015年5月6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9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46元,自本报告期初至转型前一日(2015.4.1-2015.5.6)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7%;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净值为0.99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46元,自转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2015.5.7-2015.6.30)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2015 年5 月7日-2015 年6 月30 日)

      5.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1.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1.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0.3其他资产构成

      ■

      5.1.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2015 年4 月1日-2015 年5 月6 日)

      5.2.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5.2.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2.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2.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2.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2.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2.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2.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2.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2.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工商银行(601398)在2015年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整改通知书,主要原因在于:作为债务融资工具“13浙建投MTN001”主承销商,工商银行在获知发行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后未及时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交易商协会认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的规定,应该对此进行整改。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即进行了整改,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经过审慎分析,认为该通知所述之问题不会对该公司的经营和价值构成重大影响。

      除工商银行(601398)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2.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2.10.3其他资产构成

      ■

      5.2.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2.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2.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1.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即2015年5月7日),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22,197,658.12份。

      7.1.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2.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自 2015 年5月7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5年4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止,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