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新闻·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专访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专版
  •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5年7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1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08版:信息披露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2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托底政策持续出台的累积效应边际显现,房地产销量持续回升、电厂耗煤量的转好成为令人关注的“亮点”,但二季度经济企稳力度仍弱,尤其进入6月以后高频数据呈现萎靡迹象,二季度GDP大概率滑落至6.8%附近。通胀方面,猪肉、水产品价格持续上涨,而蔬果价格季节性回落,总需求偏弱、大宗商品价格维持低位震荡,带动二季度CPI下探至1.3%附近;工业品价格依旧维持弱势,PPI同比跌幅或收窄至4.5%附近。外围发达经济体复苏分化、全球除美国外的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竞相宽松,美国延迟加息,美元震荡下跌;希腊违约风险继续增加,造成全球市场下跌。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央行持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降息、降准、MLF、PSL等价格和数量工具为市场提供了宽松的流动性,二季度货币市场资金面整体偏松,二季度R007中枢下跌至2.49%,为2011年5月以来最低。

      纵观二季度,债市总体上经历了先涨再跌后震荡,利率债调整的时间要早,信用利差总体收窄,尤其五月下旬开始信用利差回落至历史低位。受一季度经济数据低于预期、金融数据再度疲软影响,二季度初利率持续下行,地方债务承接方式多样化,利率债供给增加,同时4月20日央行再次降准,释放超万亿资金,利率显著下行,10年国债和10年国开最低分别达到3.35%和3.83%。5月交易盘获利回吐,利率反弹,5月11日央行再次降息,但资金利率下行并不明显;伴随房地产景气持续改善、托底政策密集出台,经济企稳预期升温,地方债供给冲击落地,第二波地方债务置换再度来袭,现券收益率迅速回升。6月多空对峙,收益率区间震荡,10年国债和10年国开分别在3.55%-3.65%和4.05%-4.10%区间。总体看,信用债整体表现好于利率债,各券种均有所下行,短端及高评级债券更为显著,100BP以上的下行;利率债中端下行40-60BP,长端下行20-30BP;信用债中端下行60-80BP,长端下行30-50BP。

      报告期内,基于对债券绝对收益率水平、信用利差状况、资金面以及债券供需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判断债市整体走牛的基础坚实,同时结合本基金一年定期开放的特征,维持组合中等久期、适度杠杆的策略,准确把握了表现较佳的债券品种的投资机会,适时通过可转债波段操作增厚组合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经济因基数效应弱反弹,通胀将温和回升,稳增长和控风险均要求宽松政策延续。三季度经济大概率弱反弹至7%附近,主要力量来自:工业领域缓慢出清下的再平衡,跌幅或将趋缓;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地产小周期企稳并有望维持至年末或明年一季度;财政政策仍有空间以及地方政府筹融资环境边际改善均有利于基建投资的阶段性回升。通胀将在三季度温和回升,在货币增速受控叠加总需求偏弱的背景下,通胀将继续维持低位,年内CPI和PPI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将分别是猪价和大宗商品价格。尽管猪价在供给低位下有潜在的上涨压力,但需求不振抑制涨幅,难以对通胀构成明显冲击;在缺乏需求支撑的背景下,大宗价格波动更多取决于美元指数的波动,我们判断美元将持续维持强势,但大幅升值的空间有限。因此,在没有其他意外因素的干扰下,下半年CPI回升的概率较大,但超过3%的可能性依然不高,对货币政策及债市尚不构成压力。政策重在托底和控风险,强力“放水”概率不大。当前一般贷款加权利率已高于经济名义增速,并且实际利率依然维持高位,降息仍有必要。但是,综合考虑下半年通胀将逐步回升带动实际利率下行、美国潜在加息的可能均制约利率下降的空间;降准空间相对较大,以对冲外汇占款减少带来的基础货币缺口,资金面维持低位或为常态。

      债券市场或存阶段性交易机会,风险偏好可适当提高。目前债市收益率的特征是:绝对收益率水平处于均值或略高水平、收益率曲线极度陡峭以及信用利差收窄至历史相对低位。综合考虑目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核心任务、地方债务的顺利置换以及经济整体偏弱的现实,货币政策大概率将持续维持相对宽松态势,资金价格绝对水平或将持续维持相对低位,这或许意味着套息收益仍相对可得,中长期利率大幅调整的概率不大。利率债震荡区间上沿可适度参与,而下行至区间下沿则不可强追,继续维持“快进快出”操作节奏。利率风险偏小叠加股市暴跌、政府“救市”以及IPO暂停或将给债市带来部分增量资金,信用债是直接受益者。具体品种看,城投债供给短期内仍难以显著增加,企业债的绝对收益率以及期限利差等处于较低水平,综合考虑纳入政府债务概率、当地财政及平台自身实力等因素,在品种上优先配置纳入政府债务概率较大,当地财政及平台自身实力相对较强的品种;产业债则重点配置受益于降息的基建领域、房地产及其上游钢铁、水泥、铝行业等。

      面临权益市场的调整,短期债市小牛行情可期,但中长期最终还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操作上,本基金总体继续维持中等久期、适度杠杆的操作风格,但短期应顺势而为;品种上,以平均配置为主,精挑细选城投债以及行业景气度逐步改善的周期性行业公司债,以获取超额收益,风险上,对信用风险高度关注,谨慎配置。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上述个股是由可转债转股获得,将按照合同约定在10个交易日内卖出。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对本基金进行交易投资。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 。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556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