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新闻·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专访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专版
  •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7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1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63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

      ■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7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

      ■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06%,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5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其中1次为为指数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债券市场中短端收益率呈现下行趋势,长端收益率则在一定范围内宽幅波动,具体走势可以分为两个阶段。4月初至5月上旬,在宽松流动性的推动下收益率整体走低。首先,4月19日央行宣布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00bp,释放资金规模可观,资金面出现实质性改善,带动银行间回购利率迅速下行,各期限债券收益率也明显回落。其次,二季度经济增长及融资数据总体而言低位运行,对债券市场也构成了一定支撑。如4月中旬公布的3月份工业增加值仅同比增长5.6%,回落幅度超过预期,此后也并未明显恢复;4月份社会融资总量余额同比增速显著下降至12.1%,达到历史新低。

      但5月中旬以来,投资者对于债券市场中长端的走势逐渐趋于悲观,其驱动因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房地产销售数据的改善,投资者对于未来经济复苏的预期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打新策略得益于其稳定的回报,显著分流了债券市场需求。叠加地方政府债在供给端的潜在冲击,长端品种收益率波动上行。5月及6月虽然央行两次宣布降息,但对债券市场带来的利好影响均非常有限。

      信用债方面,在流动性宽松的格局下,信用利差总体有所收窄。城投债收益率走势平稳,利差变动不大。

      操作上,本组合保持较高的杠杆比例,但随着开放期逐渐接近,适度减持了部分期限较短、收益率偏低个券。总体而言,二季度组合净值仍然保持了稳健增长的态势。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9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0%;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9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5%。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债券市场进入了一个缺乏方向的阶段,收益率向上或向下的动力均不足,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投资者对于宏观经济未来的走势存在较大分歧。从二季度的各项宏观微观数据看,我国经济整体需求仍然难言乐观,融资数据也持续处于较低水平。但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情况开始出现回暖迹象,且三季度政府可能进一步释放各项稳定经济发展的政策,部分机构判断三四季度经济复苏的概率较大,从而推高了长端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但我们仍然认为宏观经济未来的走势充满较大的不确定性,而目前极度陡峭化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已经较为充分地反映了投资者对于经济的乐观预期,未来长端品种面临的风险并不大。尤其是在货币宽松的大环境下,债券市场的需求将对目前估值水平构成支撑。而如果经济复苏的预期被证伪,收益率还存在一定的下行空间。

      此外,二季度末股票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市场投资者对于股市的预期回报逐渐回归理性。而随着新股发行节奏下降,未来打新策略的收益也可能有所下降,这些因素很可能使得部分资金重新回流到债券市场中。当然,年内地方债供给冲击仍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压力,但总体而言,我们对利率债市场呈中性偏乐观的态度。

      随着今年以来信用事件的发生频率明显上升,投资者对于信用风险的担忧明显加剧,高收益债的信用利差维持在较高水平。展望三季度,我们认为信用风险偏好难以明显改善。首先,在本轮经济增速下行的周期中,债券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有所削弱,尤其是部分周期性行业经营状况下滑明显,未来修复资产负债表面临较大挑战。其次,年报披露完成后债券市场将面临评级调整压力,对市场估值可能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不过我们认为在市场资金成本维持在低位的环境下,中高等级信用债仍具有配置价值。

      三季度组合将进入开放申购赎回期,我们将在此前适度降低组合债券配置仓位,预留充分的流动性。开放期后重新提高杠杆比例,获取较高的静态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