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新闻·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专访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专版
  •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7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1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77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8月18日至2015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转型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其中1次为为指数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基本面数据在一季度走低的基础上有所恢复,主要体现为基建投资的拉动。社融和信贷数据也出现小幅的回升,但力度依然较弱,结构上中长期贷款和表外融资仍然较弱。物价数据则继续保持稳定。另外房地产销售和新开工面积出现回升,但土地成交和房地产投资仍然在下降。

      二季度债券市场在央行宽货币的政策导向下呈现大幅陡峭化的行情。分阶段看,4月份截至下旬,市场在较弱的经济数据、央行意外大幅度降准的刺激下出现普遍性上涨,1-10年国开债陡峭化下行60-50BP;到5月中旬,由于资金利率持续下行至历史低位,而基本面在4月份出现小幅企稳,收益率曲线呈现非常明显的陡峭化,1年期品种下行80BP左右,3-5年下行20-30BP,10年期品种则上行8BP左右;5月下旬开始,货币市场利率企稳回升,曲线开始出现陡峭化上行,幅度在10-30BP。在流动性泛滥的过程中,高等级信用债、城投等品种出现10BP左右的利差缩窄,但高收益债券在信用风险的持续暴露过程中不断有个券发生大幅的收益率上调。

      操作上,二季度基金逐渐提高了杠杆水平,以获取较好的息差收益。纯债方面,二季度伊始基金保持了较低的信用债仓位和相对偏短的久期,随着收益率曲线的陡峭化,组合增加了信用债仓位水平,同时在收益率陡峭化下行过程中组合积极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获取资本利得收益。权益方面,二季度本基金积极参与新股认购,权益部分为组合带来较大正贡献的同时也使得组合整体上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净值增长。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2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期来看,我们维持原来的判断,认为中国经济基本面持续受到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新一届政府释放改革红利带来内生增长动力加强这两股力量的影响,且从目前来看,前者对经济实际运行产生的负面作用更大。

      短期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在于政策面的稳增长对基本面带来的波动,包括宽松政策是否带来房地产投资回暖、地方基建热情重新拉动投资等风险。上述这两个方面确实从一季度开始持续在影响市场对基本面的预期,并且我们在后续也看到4、5月份经济数据的弱企稳。

      从方向性的判断来看,我们倾向于认为这两方面的负面影响至多是一个托底的作用,难以带来基本面的持续回升。房地产方面,目前仍然只是观察到销售数据的好转,但开发商的投资意愿提振并不明显,一方面地价在本轮调整中价格并未有明显变化,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类似过去快速上涨的预期在消失,在盈利空间下降的情况下,销售上涨推动投资上涨的过程会非常缓慢。基建投资方面,从整个经济转型、地方债务治理的大环境来看,政府不太可能推动新一轮的债务扩张,因此难以看到例如考核方式等根本性的转变。阶段性的提振,在无法得到地方政府踊跃配合的情况下,其杠杆效用将大幅减弱。因此,整体看我们认为经济中期偏弱的格局不变,而短期可能出现的企稳对债券市场主要是一个波段的操作机会,对于组合而言,保持灵活性的仓位参与波段操作是更加重要的。

      流动性方面,在经济依然较弱的情况下,央行维持一个宽松的货币政策是较大概率的事件。因此维持偏高的杠杆获取价差收益、保持较高仓位的城投获取流动性溢价缩窄的收益都是仍然可以坚持的策略。

      信用风险方面,个券的违约、降级风险会持续发生,由此继续带来信用债券市场的重定价。在此过程中,我们保持中低等级产业债整体的低仓位,仅对资质好但被市场错杀的品种进行选择性地持有。

      基于以上考虑,未来本基金将本着稳健操作的思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仓,持仓信用债以资质较好的城投债和中高等级产业债为主,降低基金的信用风险暴露,获取相对确定的持有期回报。利率债和权益主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波段操作。基金将对新股发行情况保持关注。未来组合将保持较高的杠杆水平,获取债券息差收益;同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仓位,在经济和政策动向发生变化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力争以较为理想的投资业绩回报基金持有人。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注册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