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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1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依然严峻。面对严峻的挑战,公司继续秉承既定的“原料药和制剂业务并重、内生式增长与外延性拓展共进,在生物制药领域实现持续快速增长”的发展战略,一方面稳固原料药业务的基础地位,加强制剂业务的精细化营销工作,确立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外延式收购工作,打造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原料药业务继续依托技术优势、认证优势、营销渠道优势,坚持“质量、顾客、承诺”的质量方针,加大在原料药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的同时,严格控制公司内部的成本支出,降本增效,开源与节流并重,取得了业内领先的经营成果;制剂业务,一方面,公司继续以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为载体,结合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的现有品种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尿促性素、绒促性素、降纤酶、尿激酶及在研的醋酸乌利司、在申报的那曲肝素钙等低分子肝素产品、保健品等,不断筛选骨科,心脑血管,妇儿科等治疗领域具有战略价值的产品或企业,不断丰富外延式发展的内涵。公司根据大洋制药中药产品的特点,合理配置产品线组合,逐步完善产品品牌组合优势,在不同的药品销售通路中,打造对应的拳头产品,并逐步建设一个自主销售为主的销售网络和团队,并着手研究面对汹汹来袭的医药电商对策。另外,大洋制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提高大洋制药的市场竞争力和业绩提升均产生积极作用;公司新建的冻干粉针制剂车间顺利通过2010年版GMP认证,北方制药的生产和质量体系的完善和提升,也为公司在申报的那曲肝素钙等低分子肝素系列制剂产品提供符合标准的生产车间。在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方面,公司继续积极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产学研合作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多个品种已经申报国内药品注册,其中大洋制药获得了咽炎清滴丸的药品注册批件。公司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肝素钠中过氧化氢残留检测的新方法”一项发明专利证书,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保持技术的领先,逐渐提高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亿,较上年同期降低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85.44万,较上年同期降低9.7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2015年7月2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66,904,724.48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305,981,769.81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2,531,381.24元,扣除超募账户管理费2,489.16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9,005,291.06元。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2年6月18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2年7月24日,针对公司“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实施,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建筑面积由6,400 平方米调整至11,816 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2,020.45 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新增合成药物研究室及增加研发项目预留面积的建设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2、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6,7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4,203.05 万元、自筹资金2,496.95 万元)用于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的股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建筑面积由6,400 平方米调整至11,816 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2,020.45 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新增合成药物研究室及增加研发项目预留面积的建设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2、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前述募投项目(即“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和“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5年6月3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人民币47.16万元,并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划转;“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203.05万元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

      本次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以及肝素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 为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避免形成资金浪费,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固定资产增加带来的折旧费用上升,影响公司整体收益,并结合公司的市场开拓情况,公司采取谨慎原则, 将“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以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四、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变更,也不会对募投项目预期效益产生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可行性及操作性。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对策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尽最大可能保证项目能够按新的时间计划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核查及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客观存在的原因,本次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东诚药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东诚药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2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兆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7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客观存在的原因,本次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