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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5-02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00股增至800,000,000股。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第六条、第十九条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0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10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5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5日

      至2015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8月3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阳

      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投资总额

      300,000,000.00元;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投资总额200,000,000.00;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投资总额151,588,000.00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51,588,000.00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

      目”预计2016年6月投入运营使用;“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预计2017年5月投入运营使用,“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预计2016 年8月投入运营使用。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77,577,648.05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公司2013-008号、2014-005号公告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元

      ■

      其中,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项目于2014年1月25日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日出东方”)。公司以145,164,312.45元(全部来自募集资金)对广东日出东方进行增资,由广东日出东方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洛阳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5月8日终止实施,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644,000.00万元受让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14.82%的股权,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0.00元缴纳子公司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不含利息余额686,933,648.05元。

      (四)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及以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情况

      公司拟将“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 “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拟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同时,由于原“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不足以建设“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公司拟以超募资金52,505,907.55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追加投入“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是由公

      司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可以形成160万台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1,500万支全玻璃真空集热管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投产后第一年达设计产能的50%,第二年达设计产能的80%,第三年及以后年度完全达产。

      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投资37,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50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2,302,102.2元,主要用于项目基建及太阳能热水器部分生产设备购置。其中:1#产房基建投入、配套设施基建投入及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设备投入合计115,840,372.56元将用于变更后的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2#厂房基建投入46,461,729.64元将用于变更后的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具体情况为:

      单位:元

      ■

      2、原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在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投资145,164,312.45元建设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30万台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投产后第一年达设计产能的30%,第二年达设计产能的60%,第三年及以后年度完全达成。

      本项目总投资145,164,312.45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资金115,164,312.45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00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297,780.08元,主要用于土地购置及项目基建。其中已购土地投入金额为46,082,220.00元,土地将转入公司资产,用于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建设和其他项目建设;1#厂房基建及基建设施基建已投入15,215,560.08元,将用于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具体情况为:

      单位:元

      ■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也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及城镇化推进,太阳能产品的市场消费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农村市场萎缩的同时,包括工程市场在内的城市市场成为企业“主战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器产品成为城市市场的主流产品。

      从单一能源发展的局限性和高能耗来看,未来的热能解决方案一定会是两种或者多种能源的复合。在方兴未艾的工程市场,空气能将会成为太阳能最好的“小伙伴”,在能源组合上实现更多的可能性,以满足终端消费者和工业商业应用中不同的节能需求。

      由于国内水污染的严重,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中国居民越来越重视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国际权威Gate数据库报告显示2008-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家庭净水器消费保持30%的增长率。

      2014年,公司制定了“阳光、空气、水”的发展战略,围绕这一战略,公司进行一系列的升级转型和产业布局。

      鉴于上述原因,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 “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拟将募投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三、新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1)拟实施主体: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拟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

      (3)项目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2496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50954.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4)项目建设期限和计划: 2015年12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16年3月试生产; 项目计划2016年6月投入运营使用。

      (5)拟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00,000,000.00元人民币(含土建工程,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程,内部装修、铺底流动资金等),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表:

      ■

      本项目建设将继续使用原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建设已形成的部分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和其他费用合计265,000,000.00元,含原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投入的1#厂房、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设备、配套设施(水电、道路、员工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金额115,840,372.4元。

      2、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

      (1)拟实施主体: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拟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

      (3)项目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21290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5396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

      (4)项目建设期限和计划:2016年9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17年2月试生产; 项目计划2017年5月投入运营使用。

      (5)拟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人民币(含土土建工程,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程,内部装修等),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表:

      ■

      本项目建设将继续使用原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建设已形成的部分资产。其中,建筑工程费10587.17万元含原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投入的2#厂房基建费用 46,461,729.64元。

      3、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1)拟实施主体: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

      (2)拟建设地点:广东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启动区

      (3)项目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2803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5396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4)项目建设期限和计划: 2015 年12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16年4月试生产; 项目计划2016 年8月投入运营使用。

      (5)拟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 151,588,000.00元人民币(含土建工程,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程等),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51,588,000.00元;由于本次变更前原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为145,164,312.45元,扣除用于购买土地(后续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的46,082,220.00元,余额为99,082,092.45元,因此,建设本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尚缺52,505,907.55元;公司拟以超募资金52,505,907.55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追加投入本项目。具体投资明细如下表:

      ■

      本项目建设将继续使用原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建设已形成的部分资产。其中,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用合计56,868,000.00元中含原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投入基建费用12,354,847.65元和已投入配套设施费用2,860,712.43元。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前景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及城镇化推进,太阳能产品的市场消费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农村市场萎缩的同时,包括工程市场在内的城市市场成为企业“主战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器产品成为城市市场的主流产品。

      由于太阳能资源极为充沛,可供安装太阳能产品的建筑面积在不断增加,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在节能方面有着明显优势,前景越来越被人们看好。

      公司实行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最后达到同步管理”的五个同步模式将太阳能与建筑有机结合,解决了太阳能与建筑不融合的弊病,使太阳能的生产与设计与建筑达到完美的统一。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是未来的一个方向。

      2、净水行业的发展趋势

      (1)中国净水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包括:

      1)国内水污染日益严重

      我国环保部门相关统计资料显示,82%的中国河流被不同程度的污染。在主要地表水中,近40%的水资源不能作为居民饮用水的取水源。78%在各大城市中的水资源无法取用,另有50%的地下水被污染。水污染的日益严重,也使近年来我国水污染事故频率发生,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高密度的水污染事件给人们的饮用水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2)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

      中国居民消费水平从改革开放开始即保持平稳增长,且从增速来看,最近数年的增长保持高位稳定。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97年-2001年的平均增速为6.7%,2002年-2006年的平均增速为8.0%,2007-2011的平均增速为9.6%。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中国居民有更强的消费实力与消费欲望,同时也意味着对于和自己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事物将保持更高的关注度和消费度。

      (2)中国净水市场

      1)按市场终端用户分类

      目前,中国净水市场按终端用户可分为:家用净水、商用净水、工业净水、污水处理。其中:“家用净水”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独立安装净水设施,包含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水;“商用净水”主要安装于商业场所(如学校、写字楼、公共场所等),包含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水;“工业净水”主要应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对水质有一定要求的领域,如饮料、食品、医药等;“污水处理”主要应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需经处理后方能进行排放的工业领域。

      2)国内净水器的分类

      目前,国内净水器主要按分离技术分类:

      ■

      不同的分离技术对净水器的实际净水功能影响非常大,有关数据显示:采用反渗透技术的反渗透纯水机(或称RO 机)在市场中占到60%的比重,成为市场最受欢迎的净水机品类。

      3)国内净水器市场竞争态势

      目前,净水机行业鱼龙混杂,既有沉淀行业多年的专业性企业,也有家电多元化企业、外资企业,还有区域性作坊式的小微企业,行业高度分散。根据浩泽集团《招股书》显示,2012年,净水行业前十大公司占整个市场规模的9.9%,故中国的净水机市场十分分散。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预计行业将在未来五年时间里得到快速整合,拥有品牌、渠道、产品、服务等优势的企业将迅速占据市场领先地位,行业集中度上升。

      (3)中国净水市场的前景

      中怡康发布测算报告,2014年,在我国家电市场规模同比微增长4.4%的背景下,净水设备市场规模同比增幅高达76%,国内净水器行业开始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受产品认知度较低的影响,目前国内净水器市场的普及率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阶段,较低的基数和市场空白以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认同,未来15年净水器行业复合增长率将达16.8%,整个净水器行的高速成长,也将在未来早就一个年均千亿元的大市场,未来行业前景非常广阔。

      3、空气能行业的发展趋势

      空气能热水器是一种利用冷媒的相态变化把空气中的低温热能吸收进来,经过压缩机压缩后结合工质相变转化为高温热能,加热冷水,提供生活、工业用热水。这种热水器是搬运热能,而不是制造热能,所以具有高效节能的特点,其节能效果是电热水器的4倍,是燃气热水器的3倍。产品可应用于家用、商用、工业用热水和采暖方面,可逐步替代原来市场中的燃油锅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集中供暖等,在欧美等地享受节能政策补贴,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近年来,频繁爆表的雾霾天气和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加强,促使空气能行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从国际看,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中,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把实施绿色新政、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作为绿色产业的主力军,空气能凭借安全、节能、环保、舒适等优点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认可;从政策看,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对节能减排事业的关注日益加深,尤其是在2015年1月1日《热泵热水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正式实施以后,宣告着2015年空气能行业将全面进入节能时代,其产业发展也将有了更深厚的政策保障,这无疑为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从潜力看,随着热泵技术的不断突破与成熟,空气能产业向越来越广的市场领域延伸,除了空气能应用进一步向采暖、养殖、烘干等领域扩展,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三)新项目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占比最大的主要原材料为镀锌板、不锈钢、彩涂板等金属板材,如以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在2014年,原材料价格出现一定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正面影响,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出现不确定性。

      2、进入新行业的风险

      净水作为公司重点拓展的战略性新业务,其发展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由于公司为行业新进入者,需要一定的时间熟悉行业,因此推出的产品能否有效契合市场需求和取得消费者认可,企业能否形成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均会影响到公司在净水新业务上的发展前景。

      公司已与行业优秀的整机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研发机构达成深度的合作关系,并引进了大量的行业成熟人才,大幅缩短了公司的学习曲线。

      3、商业模式的风险

      家电产品智能化、互联化之后,将催发新的商业模式,如果后向服务收费模式形成趋势,可能将颠覆单纯以硬件销售获取盈利的业务模式。同时,互联网企业如小米已进入家用净水机领域,将对净水机行业的竞争格局、商业模式、毛利水平产生深刻影响。

      在2014年,公司积极探索向互联网+的转型、销售渠道的转型、服务体系的转型,一旦行业趋势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风险可以得到一定控制。

      4、项目组织实施的风险

      公司前期已实现了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空气能产品、净水机产品的研发制造,占据了重要市场份额。根据市场调研,认为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但仍不排除手续办理、厂房建设、设备调试过程中会出现问题,影响项目的建设期,而且即使项目如期投产,也可能存在新设备运行稳定性、安全性等问题导致产品质量不佳、产能无法达产等风险。

      四、 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连云港基地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 “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拟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情况、公司的运营情况和生产条件以及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公司从多个方面阐述了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项目、净水项目、空气能项目的可行性。 变更为新项目后,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 “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拟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情况、公司的运营情况和生产条件以及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 变更为新项目后,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保荐机构意见

      日出东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以超募资金追加项目投资,系出于市场发展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的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变更后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上述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认为日出东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宜无异议。

      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均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上,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金额较大。

      二、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及目前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余额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董事会决议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1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使用;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4、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投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投资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2、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适度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

      四、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授权经营层具体操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广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