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7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1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6版:信息披露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收益分配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6月9日按月结转,自2015年6月10日起按日结转。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16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有8只基金产品,分别为3只混合型基金、2只指数基金和3只货币基金,不存在非公平交易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月度数据看,二季度以来,社会消费总额同比增速低位趋稳,但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大幅下滑,5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跌至11.4%,工业增加值触底后有所反弹。从景气度方面看,中采制造业PMI荣枯分水岭之上微幅回升。上半年,经济增速下台阶,物价指数下行压力明显,二季度以来,虽然通缩压力有所减缓,PPI指数二季度同比增速跌幅趋缓,持续处于零轴下方说明生产端持续低迷。分项指数中,食品价格短期回落,非食品价格企稳回升。

      央行继续实施宽松积极的货币政策,6月末重启七天逆回购操作并下调利率水平至2.5%,平抑半年末资金紧张状况,而后又在6月28日周末降息加定向降准,短期货币政策转向的担忧被证伪。由于近期A股市场的超预期下跌,预计央行货币政策三季度出现转折的可能性也不大。

      二季度市场资金价格中枢下移,在季度末由于半年末时点因素和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影响叠加,市场资金价格出现了短期的上行,但新股申购对资金面的扰动影响显著降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旧保持稳健的操作风格,在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当提高了组合资产配置中信用品的比重,由于市场资金价格中枢显著下移,组合的期间业绩回报也有所下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2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的经济增长状况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与一季度相比,制造业数据有所改善,但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行较快,拖累经济增长,预计二、三季度GDP同比增速会在政策作用下出现实质性企稳回升到“7”以上。二季度以来,虽然通缩压力有所减缓,但未来CPI指数大幅反弹可能性也不大,三季度同比增速维持在1-2%之间的大概率事件,PPI指数二季度同比增速跌幅趋缓,持续处于零轴下方说明生产端持续低迷。分项指数中,食品价格短期回落,非食品价格企稳回升。综合来看,物价水平在三季度会出现温和反弹,预计下半年CPI指数会抬升至1.5-2.0%,略高于上半年平均水平。

      三季度市场资金面不会出现太大波动,央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要务没有变化,在金融市场利率维持低位的前提下,资金才会逐步流向实体经济,促成“宽货币”转向“宽信用”得以实现。

      综合来看,三季度经济增长逐步寻底,物价水平低位运行,资金面也相对宽松,对于债券市场不会形成利空,需要关注的是地方债的发行和短期融资工具增加可能带来的供给压力,无风险利率短端的下行空间已经有限,收益率曲线增陡,未来债市将会呈现震荡拉锯的格局。

      未来本基金将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维持短期债券为主的组合资产配置状况,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中个券的信用风险,力争为广大投资者创造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稳定收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8.3 本报告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处罚。

      5.8.4 其他资产构成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上海国金通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财富”)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68,712,034.87份,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资本”)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14,416,417.57份,前述持有人均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规则及申购费率办理申购业务,国金财富、千石资本已按照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停止办理支付宝网上直销部分业务的公告》;

      2、2015年4月18日披露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3、2015年4月20日披露了《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4、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五一假期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5、201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6、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端午假期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7、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每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