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7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1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52版:信息披露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0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4日下发的《关于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51号),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为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中的基金名称、基金类别、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基金的费用等条款。修订后的《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1月24日起正式生效。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4日下发的《关于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51号),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为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中的基金名称、基金类别、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基金的费用等条款。修订后的《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1月24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2014年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根据《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自2014年1月24日起,由“中证500沪市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在变更前后期间分别根据相应的指标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5年2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30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情形;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初始,我们对一季度的市场特征预判用一句话来讲就是:“两个没结束,两个新变化”。具体表现为,政策进一步宽松的趋势没有结束。一方面,比较差的经济数据和比较低的通胀房价压力,都为政策的进一步放松释放了空间;而另一方面,来自地产和“一带一路”的希望又不至于让投资者担心政策放松是无效的。资金方面,A股增量资金的结构可能发生新变化,来自机构的增量资金比重将上升。新年后更重要的增量资金来源将是机构,尤其是保险资金和海外机构资金的流向非常关键。行业轮动的特征可能发生新变化。

      受高基数和季节性影响,一月中旬的中观数据都比较疲弱。地产销售的同环比均出现负增长,同时钢铁、水泥、煤炭、全球大宗品价格的价格均出现下跌。我们的观点是进一步宽松的货币政策一定还会有,股市维持强势的时间窗口没有关闭,只不过在没有等到央行再次放松信号之前,市场难免会有所震荡(或回调)。我们的应对策略是继续保持多头思维,但对短期回调要有心理准备;等待政策信号,“潜伏”下一次行业轮动。

      二月初,我们认为压制市场的主要因素仍然是货币政策全面宽松的途径受到抑制,干扰了居民存量资产向股市转移的节奏。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以较低的仓位渡过“垃圾时间”,等待股市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被疏通,此后则有望看到“货币政策持续宽松、股市突破再创新高、实体利率明显下降”的良性局面。

      在存量经济模式下的货币宽松通道已得到确认,我们认为这将使股市继续处于强势阶段,而对杠杆资金监管所影响的是市场波动的斜率和振幅。我们认为对股市杠杆资金加强监管以后,将使市场波动的斜率和振幅收敛,但是并不会就此逆转市场的运行趋势。由于目前的“存量经济”格局没有被打破,货币宽松通道也已得到确认,我们认为这将使股市继续处于向上趋势之中。

      三月的市场趋势来看,我们仍然维持对市场的乐观判断,这一点的市场争议也较小。目前争议较大的反而是行业配置的问题,尤其是在央行降息和柴静雾霾报道受到普遍关注之后,大家对于超配金融地产股还是超配环保股出现了分歧。我们倾向于三月中旬,国内股市出现大小齐涨的局面,新增开户数、融资余额、证券市场交易结算金月均出现明显上升。我们的前期观点部分得到印证,但也有部分受到挑战。我们的观点是我们的最新观点是1-2 月极差的基本面数据有望在接下来出现弱改善,“两会”以及总理记者招待会都强调了政策托底的信心和决心,这两方面都会对市场形成支撑,继续保持乐观。

      四月份,大家对大盘股和小盘股都保持乐观情绪,那中间是否还有“风格转换”的过程呢?就风格来看,我们认为大盘股是估值修复的机会,小盘股是估值“泡沫化”的机会,二季度主板表现有望强于创业板。历史上牛市终结的常规路径是通胀上行导致货币政策收紧和利率上升;但也有非常规路径,在低通胀低利率环境下,牛市会因为行政干预和资金分流而结束。无论哪种路径,至少今年二季度都不必对市场悲观,下半年再逐渐关注风险。另外,投资者在此阶段关注的问题还有证监会对两融和伞形信托的监管加强,这会不会成为重大的政策利空,带来A 股的中期调整。我们认为,牛市的结束确实往往都是由于政策收紧导致的。政策收紧往往在牛市的中后期便会出现,如果看到政策利空信号就选择卖出,往往会错失掉牛市中上涨最快的阶段。

      五月初,从市场表现来看,“成长派”明显占据上风。我们认为在接下来的时段,大时代不断在变迁,能顺应大时代变迁的行业就能成为股市的最强者,而不在乎其是大盘股还是小盘股。创业板的盈利模式正在经历类似于周期股在2001-2007年发生的质变,这说明创业板公司已取代周期股,成为新时代背景下的“新成长股”,创业板股票也将成为贯穿本轮牛市始终的最强音。大时代战胜了小周期,当“增量经济”模式进入“存量经济”模式以后,基于传统周期的“投资时钟”也随之失效。

      六月初,投资者普遍认为大盘股上涨会比小盘股上涨更加招致管理层的打压,因此本周银行和资源股上涨之后,大家对监管政策的关注度明显提高。股市的“疯癫”肯定不是监管层希望看到的局面,调控政策的加码是必然的。六月开始的多项措施中,清理场外违规杠杆资金逐渐成为市场主角,这一因素最开始引发A股出现较大跌幅,随着跌幅加深,一些趋势投资者出于对杠杆资金爆仓的担忧,开始恐慌性减仓,到目前为止,这一过程仍然在继续演进,其持续时间和猛烈程度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

      总结来看,上半年初期我们经历了一定的迷茫期,但是在春节后明确了对市场的认识后坚定看多获得了非常不错的投资回报。今年以来对市场的正确判断和不错的标的选择一直持续到六月上旬,但是在六月最后的两个星期中,由于对本轮回调可能产生的幅度估计不足,没有做好足够的措施,导致损失前期浮盈被大幅度消耗,是上半年最大败笔。我们正在面对A股历史上从未见过的一次快速调整,其中很多经验和教训需要我们用更长的时间去总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57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48%,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首先,我们认为目前的一轮调整依然是调整,而市场根本的动力依然存在(货币宽松、社会转型、政策支撑),不过恐慌蔓延的修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基于此,我们对市场未来进行展望。

      从国内外历史经验来看,在牛市后期往往会出现货币政策收紧。目前我们仍处于货币宽松周期,而未来可能导致货币政策收紧(或不再放松)的主要因素来自于:经济企稳(L型或弱复苏)、通胀的上行、全国性的房价上涨,可以把这三个因素作为政策收紧的领先信号。这三个信号可能有一些会在今年三季度就出现,届时可能带来货币政策逆转的预期强化,股市也可能会在这个阶段进入“最后的疯狂”。

      而导致“泡沫”直接破裂的因素可能来自股市自身的供需结构失衡,这个风险在三、四季度之交时值得密切关注。从A股历史上两次大牛市来看,股市供需结构的失衡往往会成为压垮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2001年和2007年是两次大牛市的最后阶段,当时股权融资加上大股东净减持的金额都非常高,占当年信贷融资的比重都在20%以上。而截至6月上旬,这一比重的年化值为16%,还未超过20%。但我们认为下半年随着注册制的推行和大股东减持的加速,这一比重很可能在三季度末超过20%,这对市场将是不小的考验。另一方面,去年9月和12月是定增高峰期,这会导致今年9月会迎来首次定增解禁高峰,届时也会对市场形成供给压力。综上来看,A股市场的供需结构很有可能在今年三、四季度之交的时候失衡,进而导致市场在四季度进入调整阶段。

      风格与行业方面,我们认为传统行业的估值修复将逐渐结束,新兴行业将进入“最后的疯狂”,资金将进一步向成长龙头集聚。我们预计在今年下半年传统行业盈利将逐步见底并弱回升。2015年传统行业盈利改善的动力一:地产产业链的小周期复苏。地产产业链是国内最庞大的一条产业链,也是A股传统行业的核心组成部分。而最近半年,地产盈利已出现见底回升趋势,而A股整体盈利还在下滑中,我们认为一旦地产的景气回升向其中上游传递,很快也就能够看到A股整体的盈利回升。2015年传统行业盈利改善的动力二:资源类行业景气的见底回升。今年一季报A股盈利大幅下滑,罪魁祸首就是上游资源类行业。在A股以往的周期中,资源类行业的盈利趋势与A股整体是差不多的。但在本轮周期中,资源类行业盈利增速明显低于A股整体,而其2015年一季报增速只有-75%,这对A股整体的业绩形成了很大的压制。今年以来,除美国外,全球仍处于货币宽松周期的加码阶段,且宽松政策对宏观经济的支撑作用正在慢慢体现,这将对资源类的大宗商品价格形成支撑,我们相信资源类行业盈利经过两年的大幅恶化,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见底回升,进而也对A股整体的盈利形成支撑。

      但根据我们判断,一旦地产和资源类行业的盈利开始见底回升,这也就意味着房价和通胀也会上行,届时可能就会抑制市场对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的预期,这反而会压制主板的估值。因此,我们认为传统行业盈利真开始改善的时候,其估值继续上行将反而面临阻力。每一轮牛市中,真正能够“泡沫化”的股票,并不在于其市值大小,而在其所处行业迎合了当时的大时代背景,是大时代下的“成长股”。以科技和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成长行业将可能在本轮牛市中实现真正的“泡沫化”,有望在三季度迎来“最后的疯狂”。三季度的新兴行业投资主线是“寻找新蓝筹”,即每一个细分领域中去寻找未来可能走出来的龙头公司。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5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刘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肖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文件;

      2、《关于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

      3、《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