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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A类

      ■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C类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24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宏观经济维持低位,表现平淡。具体而言,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维持低迷,除房地产行业销量增长以外,其余行业均表现疲弱,如发电耗煤、交运等行业大幅下滑;通胀水平维持低位,其中,食品价格呈现季节性小幅回落,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PMI制造业指数相较于一季度有所回升,但仍处于历年同期较低水平。

      在经济维持低迷的压力下,二季度央行陆续出台宽松政策,先后2次降准、2次降息,并通过降低逆回购利率、SLF、MLF等宽松操作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释放流动性,支持资本市场。

      对于二季度债券市场而言,受政策因素等影响,其收益率水平仍维持低位。具体而言,4月,债券收益率受央行降准等因素影响有所下行;5月,债券收益率受中核等巨量IPO、地方债挤压等因素影响呈现上行趋势;6月,债券收益率在央行降息降准的影响下再度下降至低位。

      对于二季度权益市场而言,股市波动较大,于四月、五月、六月上旬保持疯牛趋势、不断创造新高,并受场外配资等杠杆资金因素的冲击于六月中下旬大幅下跌,市场投资者信心有所削弱。

      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参与了股票和可转债市场。除6月份外,股票和可转债均取得了较好收益,组合收益增厚明显。普通债券方面,组合仓位较低,获得了较好的票息收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17.2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3.76%;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17.1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3.6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年二季度,经济基本面乏善可陈;展望三季度,宏观经济有望在政府稳增长的政策支持下得以回升。具体而言,二季度PMI制造业指数较一季度已经有所上行,预示着三季度经济的进一步好转;央行有望于三季度通过货币政策及定向操作工具进一步降低利率,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的置换;地产行业将受益于低利率、房市政策改善等因素,于三季度有所好转;一带一路、国企改革等政策热点将一定程度地推动三季度经济的增长。

      对于三季度债券市场而言,宽松货币政策将推动利率水平不断下行、宏观企稳的预期有望降低信用利差、IPO暂停将重新配置打新基金的流向,债券市场避险优势凸显,具有较好的配置价值。

      对于三季度权益市场而言,政府救市、机构联合等因素将对股市投资者信心带来较大恢复。从改革政策、经济形势、流动性角度来看,中长期牛市基础并未改变。低估值的大盘蓝筹股,如金融、地产板块,将开始估值修复,具有较强的投资价值;高估值的小盘成长股将面临分化趋势;国企改革等主题股票将具有一定的投资机会。

      未来,本基金将提高组合中普通债券的占比,提升组合静态收益,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择机参与股票和可转债市场,选择相对强势的资产和标的参与。

      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秉承“诚信是基、回报为金”的原则,力争获取与基金持有人风险特征一致的稳健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所持有15中信CP004(071503004.IB)的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发布公告。公告称,因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公司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由研究部负责,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向和利率变化趋势;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判断,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分析等,深入研究各类债券合理的投资价值。在全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目标久期建议、类属资产配置建议等。

      (2)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目标久期设定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基于投研部门的投资建议,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走势的基本判断,对基金资产的投资,制定月度资产配置和久期设置计划,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按计划执行。

      (3)组合构建: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及目标久期设定范围确定后,基金经理参考研究员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风险监控:本基金管理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风险监控情况,责令投资不规范的基金经理进行检讨,并及时调整。

      (6)风险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使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更加清楚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并了解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

      (7)组合调整:基金经理将依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的评估结果,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投资15中信CP004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中信证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信证券在若干业务领域保持或取得领先地位。2011年底,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67万亿元,市场排名第一;股票及债券承销市场份额13.62%,排名市场第一位。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为人民币620亿元(不含华夏基金),位居行业第一位。公司与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信诚人寿保险等公司共同组成中信控股之综合经营模式,并与中信国际金融控股共同为客户提供境内外全面金融服务。

      14中信CP004的债项评级为A-1,主体评级为AAA,违约风险较低。且本债券的到期日为2015年7月10日,剩余期限较短,还本付息确定性强。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8.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1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