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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5-05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陶昀先生、周建军先生、卞寒宁先生、陈亚军先生、Dean Thompson先生、陈冠华先生,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季文章先生、武滨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的议案;

      同意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由50,000平方米增加至70,000平方米,一期总投资额由20,000 万元增加至2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5-05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每个交易的投资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在上述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自有闲置流动资金;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及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5-05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底价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净资产2,736.51万元为依据,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5-05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独立意见

      各位股东、投资者: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事项进行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审议程序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5年7月17-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弃权0票);

      3、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仇向洋 季文章 武滨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5-05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

      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的真实性、准确容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加投资项目名称:“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

      ●增加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金额: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以下简称“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增加20,000平方米,一期投资金额增加7,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增加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后,项目建设规模由50,000平方米增加至70,000平方米,一期总投资额由20,000 万元增加至27,000万元;

      ●2015年7月17-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审批及建设进度情况

      1、为提升公司在南京地区现代化药品物流服务水平,扩大药事服务及供应链产品规模,搭建覆盖江苏及周边地区的现代化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公司原计划在南京市江宁区高新科学园区投资建设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原规划土地面积约为87亩,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为20,000万元,可建成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物流中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4年4月28-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4-02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暨对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2015年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项目地址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90亩的工业用地,并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其他内容与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原规划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5-00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已就该项目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物流建设投资协议》,目前正进入总体建设规划报批阶段。

      二、增加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1、增加项目投资必要性

      随着南京市新一轮“提档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对用地指标的管理日趋严格。为满足GSP政策法规要求,提高项目土地投资使用效率,争取提供土地及相关优惠政策,保障公司业已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中药代煎项目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主体-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运营主体-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中药代煎业务平台-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医疗器械业务平台-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转入南京物流中心项目所在地,项目规划容积率(由1.0增加至1.2)及规划面积均相应增加,公司拟增加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金额。

      2、增加项目投资内容

      本次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拟增加约20,000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中药煎制中心、办公辅助、地下停车场等;一期总投资额相应增加7,000万元。增加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拆迁补偿款及公司自筹资金。

      3、增加项目投资决策情况

      2015年7月17-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及弃权均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新区星火路10号鼎业百泰生物大楼C座501-2室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代办货运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250.20万元,负债总额154.05万元,净资产1,096.15万元,净利润79.70万元,营业收入1,801.36万元。

      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股权。

      2、项目运营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尤家凹1号2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吴楠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药事服务管理;药品质量监控服务;药房托管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244,384.71万元,负债总额216,058.94万元,净资产28,325.77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397.73万元,营业收入473,184.09万元。

      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24,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四、增加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5年。建设完成后,预计可满足南京地区药品物流未来5年的业务发展与创新项目的需求、物流配送量约150亿规模,以及具备8-10年的物流扩充储备能力。本次增加建设规模及投资在有利于在符合公司战略及创新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符合政府规划及相关要求,提高公司在江苏尤其是南京地区经营能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5-05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结算统一管理实际情况,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并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

      2、额度及期限:鉴于公司财务管理部每日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资金统一归集管理,且因国内融资“先还后贷”的实际情况需提前准备专项还款资金,故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每个交易的投资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在上述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产品基本要求: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为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每个交易的投资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本承诺,投资于最低风险评级的优质资产,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5、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6、交易对方:公司所开户且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购买产品标的:商业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8、预期收益: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9、审议程序: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授权事项: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自有闲置流动资金;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及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履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审慎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且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内控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购买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周转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5-05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家鹿苑”)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净资产2,736.51万元(人民币,下同)为依据,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皇家鹿苑股权。

      ●本次股权资产转让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17-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权资产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为减少亏损业务单位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皇家鹿苑51%的股权(含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持的1%股权)。

      2、标的股权本次公开挂牌底价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持有的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1%股权(含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持的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243号】所示评估净资产2,736.51万元为依据,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皇家鹿苑股权。

      3、2015年7月17-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25日,注册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尤家凹1号,法定代表人陶昀,注册资本人民币89,742.5598万元,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Ⅱ、Ⅲ类医疗器械(植入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及塑形角膜接触镜除外)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百货、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汽车配件、装饰材料销售;室内装饰服务;房屋出租。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公司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皇家鹿苑基本情况

      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注册于铁岭市西丰县安民镇加油村,法定代表人张天吉,注册资本4,8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铁岭吉达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出资2,35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8万元(为公司代为出资,由公司享有该1%股权的实际权益和收益)。

      经营范围为土特产品、农副产品初加工(仅限烘干、分类)、收购、销售;预包装食品出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2011年6月27日至2014年6月26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备案)批件》有效期限:自2011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30日);鹿茸及鹿副产品销售。

      2、皇家鹿苑资产状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专项报告》【中兴华专审字【2014】JS0141号】,截至2014年7月31日,皇家鹿苑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8,631.95万元,负债总额为4,345.56万元,净资产为4,286.39万元,2013年净利润-127.99万元,2014年1-7月净利润为-831.22万元。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出具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持有的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1%股权(含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持的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243号】,以201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皇家鹿苑帐面总资产为6,057.43万元,账面总负债为4,006.86万元,账面净资产为2,050.57万元,以成本法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为5,365.71万元,以收益法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为940.00万元。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即皇家鹿苑51%股东权益为5,365.71×51%=2,736.51万元。

      3、皇家鹿苑近三年经审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4、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股权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5、皇家鹿苑从铁岭吉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房屋,购买时已被铁岭吉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西丰县村镇银行用于贷款,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部分用于抵押的房屋现已全部解押。

      6、皇家鹿苑部分土地及房产建筑物资产尚存在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完毕等事项,该事项对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值影响很小。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资产,按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作为挂牌底价(即2,736.51万元)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最终标的股权资产转让价格将根据挂牌交易的最终结果确定。

      2、本次标的股权资产受让方将通过公开征集方式产生。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皇家鹿苑51%股权,减少亏损业务单位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本次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资产进行评估,按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作为挂牌底价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最终标的股权资产转让价格和受让方将根据挂牌交易的最终结果确定,切实保证交易的公允性。

      六、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专项报告》【中兴华专审字【2014】JS0141号】;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持有的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1%股权(含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持的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243号】;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15-058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3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6.94%股份的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7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7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7月31日9点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8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31日

      至201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第4-5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17-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 报备文件

      (一)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