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古美路街道办签署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5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古美路街道办签署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智能停车”)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古美路街道办”)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签订后即正式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4、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千方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古美社区是闵行区的东大门,位于中环线和外环线之间,东起虹梅路、南临沪闵路、西抵虹莘路、北依漕宝路,交通便捷,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古美路街道辖区面积6.5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近16万人,设有38个居民区,涵盖70个住宅小区,是一个汇聚了众多商业、高端楼宇、高品质住宅的新型社区。
2、古美路街道办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古美路街道办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服务民生、合作共赢的宗旨,就古美路街道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一站式服务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2、千方智能停车在未来3年内,为古美路街道建设多个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2亿元。建设内容包含:在古美路街道辖区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负责提供机械式立体车库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一站式服务。
3、古美路街道办给予千方智能停车经营管理权。千方智能停车的经营期限到期后将无偿转交给古美路街道办,资产归古美路街道办所有。
4、具体每个机械式立体车库投资运营合作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专项合同。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致力于提供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综合交通服务及运营,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大交通”战略布局之城市综合智能交通解决方案通过PPP方式在智能停车运营方面进一步落实,有利于完善为公众出行提供2C端产品与服务的内容。投资建设运营示范样板工程将有助于加速公司智能停车运营业务在全国市场推广落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
3、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古美街道办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预计总投资不等同于公司通过该协议获得的营业收入。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5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与虹桥建设签署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智能停车”)与上海虹桥城镇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建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签订后即正式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4、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千方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上海虹桥城镇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惧
注册资本:3000万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水利建筑投资,室内外装璜及设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商业用房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N192室
2、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地处闵行区东北部,紧靠上海中心城区边缘,南北两边分别与漕河泾新技术开发区和虹桥开发区相连,东临内环线,西接外环线,虹桥国际机场距镇域也近在咫尺,地理位置优越。随着虹桥镇区域内人口聚集和商业的飞速发展,辖区内交通拥堵和停车问题日益突显。
3、虹桥建设负责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投资和建设,也是虹桥镇解决停车难问题新建(改建)立体车库的主管单位。
4、虹桥建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虹桥建设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服务民生、合作共赢的宗旨,就虹桥镇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一站式服务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2、千方智能停车在未来3年内,为虹桥镇建设多个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3亿元。建设内容包含: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负责提供机械式立体车库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一站式服务。
3、虹桥城镇投资给予千方智能停车经营管理权。千方智能停车的经营期限到期后将无偿转交给虹桥城镇投资,资产归虹桥城镇投资所有。
4、具体每个机械式立体车库投资运营合作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专项合同。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致力于提供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综合交通服务及运营,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大交通”战略布局之城市综合智能交通解决方案通过PPP方式在智能停车运营方面进一步落实,有利于完善为公众出行提供2C端产品与服务的内容。投资建设运营示范样板工程将有助于加速公司智能停车运营业务在全国市场推广落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
3、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虹桥建设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预计总投资不等同于公司通过该协议获得的营业收入。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与上海虹桥城镇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