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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按规定 成交才付费
    2015-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大货币经纪公司回应“签约收费风波”

      ⊙记者 徐锐

      

      签约服务是否合理?协议签订双方是否公平对等?服务过程中是否涉及强制收费?近期,个别基金公司与国内五大经纪服务商之间的“签约收费风波”引发业界广泛关注。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等五大货币经纪商今日发布联合声明,对外界关注的相关问题予以解释说明,以期还原事实真相。

      此前,有媒体援引一些基金公司的说法称,五大货币经纪公司联合起来分批次要求基金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欲将曾经的免费服务改为收费服务,若双方未能签约,则将暂停相关服务。对此,五大货币经纪公司在今日声明中首先强调了签约服务的合法合规性。

      上述货币经纪公司指出,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以来颁布的一系列通知、指引都明确规定,货币经纪商为交易商提供经纪服务,应与交易商签订服务协议。在此背景下,各家货币经纪公司近年来不断地向未签约金融机构包括各家基金公司提出签约要求,但始终未获积极回应和达成共识,但货币经纪公司仍持续提供专业和优质服务,以争取获得这些机构的理解。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对货币经纪行业的执法检查中提出,货币经纪公司在签订服务协议方面执行不力,应当落实整改。为落实监管的整改要求,保护行业的合规性以及对已签约客户的公平性,货币经纪公司遂从2014年开始分批、分次向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基金等未签约金融机构发函通知签约,期间获得大部分金融机构的支持并完成签约,其中也包括部分基金公司。

      五大货币经纪公司特别强调,只有在限时未与其进行有效沟通的金融机构,才会被暂停免费经纪服务。而分批分次逐步落实整改的目的,正是为了尽可能低的减少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同时也给未签约金融机构以提示,希望其根据监管规定主动与货币经纪公司沟通签约付费事宜。“从中可以看到,外界报道的一些基金被暂停债券报价服务、并对债市交易造成影响的消息,是不客观、不准确的。”一家货币经纪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根据官方统计,2014年银行间市场现券买卖通过货币经纪公司达成的交易量不到15%。

      至于一些基金公司反映的“货币经纪公司联合要求基金公司签署相关协议,违背市场化竞争原则”等问题,该则声明同样给予了解释。五大货币经纪公司表示,中国银行间市场目前具备完善的多渠道自由竞争的交易市场和通道,金融机构可以有多种选择。金融机构可以自由向任何交易对手方直接进行交易,也可选择做市商的最优价格进行交易,货币经纪公司所提供的高效询价和撮合成交服务则是其中的一个快速渠道。相关试点管理办法中也并未强行要求金融机构必须通过货币经纪公司进行交易。

      对于费率问题,上述货币经纪公司称其与客户最终签署的费率是以各家货币经纪公司与客户双方自愿协商为基础。即使是签约付费的客户,仍可自由选择不同的交易渠道,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货币经纪公司为其服务,只有通过货币经纪公司达成的交易才需要按既定费率付费,与国际惯例一致。而基金公司在采用货币经纪平台进行交易时,必定是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因此最终应该有利于基金投资人。基于此,在五大货币经纪公司看来,外界有关“一些基金公司难以承受高费率、并将使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的观点同样站不住脚。

      “我们在经营过程中一直遵循市场规则和商业准则,而相较于个别媒体的片面解读,我们只想通过政策、事实来传递货币经纪行业最真实的现状,避免外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上述货币经纪公司人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