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5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核实情况如下:
1、2014年12月2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资料已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因公司筹划收购环保资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起停牌。2015年7月17日,经公司总经办审议通过后报经董事长批准,并经华仪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一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0日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一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并增资的公告》。截至目前,本次收购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3、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参与<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声明>的公告》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年7月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累计增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00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核实,陈道荣先生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将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4、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5、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6、经向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询证,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5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2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道荣先生的通知,陈道荣先生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陈道荣先生于2015年7月22日以个人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本次增持前,陈道荣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陈道荣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陈道荣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年7月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累计增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00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道荣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