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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板公司参仙源被立案调查 或涉财务造假
    2015-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孙放

      

      新三板公司参仙源刚刚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就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从公司公告内容看,调查或与其财务问题有关,公司表示:“近期已对自身财务数据进行自查。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披露自查结果。如在自查中发现错误,公司将做出更正处理,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往年利润。”

      由此,这家以山参种植为主业的企业,成为年内第12家被调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若调查结果涉及财务造假,则在新三板中尚属罕见。此前,也有同处人参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因媒体质疑其隐瞒关联交易涉嫌业绩造假等问题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并最终受到监管处罚。

      

      关联方大客户贡献七成销售

      成立于2006年的参仙源,在2012年尚处亏损状态,2013年起却终于找到生财之道,开始大量销售人参。也正是从2013年开始,参仙源的大客户只有一个,其采购额占公司总营收的七至八成,该客户就是受控于同一大股东的“兄弟”单位——参仙源酒业。

      财报显示,2012年,参仙源的营收为7545.77万元,亏损2329.07万元;2013年,参仙源扭亏为盈,营收骤增至1.98亿元,净利润也达1.15亿元。在2013年的业绩构成中,其所谓“野山参”销售收入为1.42亿元,占总营收的71.62%,而买家只有一个,即参仙源酒业。

      据公司在《转让说明书》中的解释:因“野山参”生长环境和年限的特殊性质,公司经过多年种植和培育,于2013年才开始展开销售。参仙源酒业由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依托“野山参”生产的人参酒。参仙源酒业与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购销协议》。目前公司“野山参”产品销售给单一关联方客户参仙源酒业,主要原因系生长期十五年的“野山参”是稀缺性资源产品,公司为优先保证参仙源酒业的需要所致。

      需说明的是,在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转让说明书》中,参仙源酒业的股权结构为北大医疗集团持股51%,于成波及其夫人全资控股的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投资”)持股49%;而碧水投资当时持有参仙源88.49%股权,于成波也是参仙源的实际控制人。不过,根据参仙源2014年年报披露,北大医疗集团已于2014年10月21日、11月1日将所持参仙源酒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碧水投资。也就是说,在参仙源挂牌新三板之时,参仙源酒业已被于成波全资控股。

      到了2014年,参仙源酒业的收入支柱作用愈发明显。财报显示,参仙源2014年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少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少42.18%。在当期营收中,参仙源酒业再次贡献9251.91万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提升到79.88%。

      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业某A股上市公司此前被质疑业绩造假的一大关键点就是,该公司2010年起因涉足人参业务业绩暴增,可当年其前三大客户实际均为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客户所进行的大量人参买卖交易存在巨大的“自卖自买”虚假销售嫌疑。

      “遇到公司大客户为关联方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很谨慎,即便表面上看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输送,其买卖交易也可能有名无实。”有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挂牌后首年业绩骤降四成

      如前所述,参仙源挂牌新三板后第一份年报就遭遇了业绩变脸。2014年,参仙源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42.18%。

      公司的解释为:因为2013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碧水实业”)全部股权转让给碧水投资,故2014年收入仅为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2013年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为1.42亿元,报告期较去年下降18.19%,因为公司出于战略考虑,有节奏地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2014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15.77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2013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20.54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1.42亿元。

      不过,根据公司在2014年11月《转让说明书》中的披露,碧水实业从成立起,至转让时未分配利润为-5800.48万元,公司以其初始投资成本900万元将其所持有全部股权转让,合并层面形成投资收益。也就是说,碧水实业成立至今还没有赚钱,将其剥离不应该成为公司减少盈利的理由。

      而在人参销售方面,除了加工为人参酒之外,2014年还增加了护肤品加工。不过,将参仙源产品用于护肤品加工的客户仍然为关联企业,名为辽宁参仙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参仙源生物”)。据披露,参仙源生物2014年的采购额为1084.61万元,占参仙源当期总营收的9.36%,为公司第二大客户。有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山参的市场需求在逐年增大市价不断上涨,公司也表示要努力开发新的客户减少大客户依赖,并且,公司刚销售‘野山参’两年,正处于扩展市场占有率和树立品牌的关键时机,此时称要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其逻辑似乎难以理解。”

      其实,参仙源在公司规范经营和独立性等方面一直存在隐患。公司《转让说明书》提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活动频繁,其中,2013年度公司销售给关联方参仙源酒业金额为1.42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1.62%。在关联交易的定价方面,与参仙源酒业的“野山参”销售合同的价格是在参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定价的,向碧水投资转让碧水实业股权时则未经资产评估,仅按出资额进行平价转让。虽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已经签署了书面协议,但仍存在不规范情形。由于上述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占比较大,公司存在规范经营的风险。

      独立性方面,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参仙源酒业的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62%,且参仙源酒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碧水投资的合营公司;同时,公司作为反担保保证人,为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的1.7亿元借款(上述款项已偿还3000万元),向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都存在大额交易,公司还与关联方频繁发生资金拆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