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5-48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公告;2015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年7月8日,公司完成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的编制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2、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书面征询,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目前,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