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1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先后披露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西陇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经事后审查,由于操作人员录入过程中出错,上述公告个别内容表述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2015年7月9日)
更正前:
截止本公告日,黄伟波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7,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3%。
更正后:
截止本公告日,黄伟波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4,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0%。
二、《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2015年7月10日)
更正前:
黄伟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截止本公告日,黄伟鹏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3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
黄少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截止本公告日,黄少群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5,22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9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1%。
更正后:
黄伟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截止本公告日,黄伟鹏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9,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6%。
黄少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截止本公告日,黄少群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0,87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4.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4%。
三、《西陇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2015年7月22日)
更正前:
5、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及财资额度49万美元的信用额度的议案》的决议;
更正后:
5、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的决议;
因本次更正所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2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15年7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拟收购福州新北生化工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其他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