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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本基金投资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基金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部的监督和基金运营部的技术支持。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对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改。

      投资事业部负责人负责本事业部内投资管理和内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查基金资产的投资业绩和风险。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原则和决议精神,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并监控组合仓位。

      4、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投资运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对基金总体投资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做出决议。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部同时进行独立的内部研究。

      (3)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部的研究支持下,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4)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数量分析师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就投资目标实现情况、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基金经理可以据此评判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宏观经济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九、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2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5年3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A类基金份额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B类基金份额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

      A类基金份额

      ■

      B类基金份额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确认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确认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相关结算账户,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24日刊登的《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时间。

      (二)“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基金法》在招募说明书中的释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直销机构的网站信息;

      2、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六)“六、基金份额的分类”部分

      更新了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和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信息。

      (七)“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信息。

      (八)“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

      (九)“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

      (十)“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信息。

      (十一)“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自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6月11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6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