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2015- 04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2号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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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亮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现场出席7人,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4人:其中董事谢善名、傅伟中、温显来,独立董事傅修延等4人因公务出差,分别授权董事朱法元、张其洪,独立董事黄新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现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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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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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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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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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3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绵胜、朱艳妮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