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5-02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13.38元/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82,230,926股。
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1,711,81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52,171,181.30元,。根据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5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16日。
公司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实施了除息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3.3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13.48 - 0.1
=13.38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1,620,905股(含本数)。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82,230,926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 1,100,249,800 /13.38
= 82,230,926股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