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市场
  • 6:评论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私募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告
  •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
  •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微动利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15年7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4版:信息披露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微动利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5-029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和7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向控股股东函证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询证,答复如下: “ 截止到目前,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不存在对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务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