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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凤竹纺织

      股票代码:600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自然人:陈澄清

      住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

      自然人:陈慧

      住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

      名称: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

      住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0号凤林美办公综合楼408室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0号凤林美办公综合楼40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纺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然人

      姓名:陈澄清,性别:男,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联络电话:0595-85656506。

      姓名:陈慧,性别:女,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联络电话:0595-85656506。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

      1.2.1基本情况

      ■

      1.2.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1.2.3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凤竹纺织5%以上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5%的情况。

      3、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东润投资原合计持有凤竹纺织29,243,520股股份,占凤竹纺织总股本的10.751%,本次增持后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东润投资合计持有凤竹纺织42,913,994股股份,占凤竹纺织总股本的15.777%。陈澄清先生仍为凤竹纺织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下表:

      ■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以及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陈澄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东润投资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有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陈澄清先生与陈慧女士为父女关系,陈澄清先生与陈慧女士为东润投资之股东,分别持有东润投资20%、15%的股权;同时陈澄清先生/陈慧女士与东润投资之股东李萍影女士(持股15%)、陈锋先生(持股25%)、陈强先生(持股25%)分别为夫妻/母女关系、父子/兄妹关系、父子/兄妹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股份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良好支持,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将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适时增持凤竹纺织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年7月21日,东润投资经股东会决定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适时增持凤竹纺织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陈澄清先生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和7月27日通过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7,389,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7%:其中6月8日增持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7月21日增持本公司股份2,88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7月22日增持本公司股份2,995,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7月27日增持本公司股份1,4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5%。

      陈澄清先生于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通过一致行动人东润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6,281,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9%:其中7月21日增持本公司股份21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月22日增持本公司股份6,064,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

      本次增持,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3,670,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6%。本次增持前后,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三、拟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凤竹纺织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东润投资原合计持有凤竹纺织29,243,520股股份,占凤竹纺织总股本的10.751%,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东润投资合计持有凤竹纺织42,913,994股股份,占凤竹纺织总股本的15.777%。陈澄清先生仍为凤竹纺织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价款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所支付的资金并无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凤竹纺织及其关联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需改变凤竹纺织或对凤竹纺织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应重组计划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凤竹纺织《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

      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故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对上市公司的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方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和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具体详见2015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上的2015-004号和2015-005号临时公告);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关联交易。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凤竹纺织及其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

      (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凤竹纺织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二 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凤竹纺织及其关联方发生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凤竹纺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凤竹纺织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下表: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均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澄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慧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5年7月27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议文件

      上述资料于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凤竹纺织董秘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澄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慧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5-031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7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澄清先生通知,陈澄清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2015年7月27日,本人通过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481,500股,占贵司总股本的0.545%。本次增持后,本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投资”)合计持有贵司普通股股票42,913,994股,占贵司总股本的15.777%。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增持股份外,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具体详见2015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凤竹纺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28号):

      ■

      三、截止本公告日,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自2015年6月8日以来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3,670,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6%。

      四、后续增持计划

      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良好支持,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将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适时增持凤竹纺织的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和《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5-032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3日、24日和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经公司征询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除下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中第1项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3日、24日和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书面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澄清先生,陈澄清先生回函明确表示:

      除7月27日通过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4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5%(详见同日本人发给贵司的《陈澄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慧女士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的函》)外,本人没有影响贵公司股票价格的其他重大事项、没有针对贵公司的正在筹划中的其他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事项,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凤竹纺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5-031号。

      2、经邮件向持股5%以上的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问询:是否有可影响我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是否有针对我公司的正在筹划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阳光人寿邮件明确回复:截至目前没有可影响贵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及针对贵公司的正在筹划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3、经公司董事会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除上述第1项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除增持本公司股份外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中第1项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公司认为的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