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财富管理
  • 4:新闻·公司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特别报道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7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9版:信息披露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2015-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3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在上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自然人黄伟瑜持有的上海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槿天新能源”)总计2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转让协议签署时上海槿天新能源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未进行实缴,公司于近期以自有资金缴纳注册资本金600万元。目前,上海槿天新能源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此次股份转让之前,公司不持有上海槿天新能源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公司持有上海槿天新能源2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姓名:黄伟瑜

      证件号码:31010919********11

      住所:上海市定西路1100号804\805室。

      2、相互关系

      公司与黄伟瑜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3幢116室

      法定代表人:计忠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技术、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汽车、充电桩设备、汽车配件、环保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2、上海槿天新能源及其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3、出资方式:黄伟瑜将其所持有上海槿天新能源20%股权,作价1 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上海槿天新能源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先权。

      4、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

      5、投资标的经营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槿天新能源于2014年6月30日成立,暂未实质经营。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伟瑜

      乙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上海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作价1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于此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同时甲方保证:

      (1)对该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股权无任何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办理任何让第三方受益的质押担保,也未被任何机关查封、冻结等,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此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征得原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承诺在此次协议签署前向乙方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如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乙方公司股权转让之前所负债务真实情况,致使乙方成为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未进行实缴,乙方后续应以自有资金向标的公司缴纳注册资本金600万元。

      3、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完成后乙方即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

      4、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本次股权转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充电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关键环节之一,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快速增长,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拟通过此次股权转让,利用上海槿天新能源良好的平台及资源优势,使公司加快进入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品领域并延伸产业布局。

      2、存在的风险

      现阶段新能源行业的发展需要政府扶持政策的支持,如果政府相关扶持政策不及预期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行业的发展;新能源产业技术含量高并涉及电力电子、通信、信息、控制、电池等多个领域,如无法适时开发出高质量、符合客户市场需求的产品,将会被其他先进技术产品所淘汰;随着政府扶持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试图进入新能源领域,竞争对手数量增加及其竞争实力的增强可能对公司的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上海槿天新能源暂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管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参股上海槿天新能源,拟利用上海槿天新能源良好的平台及资源优势,丰富公司新能源领域的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加快了进入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品领域的步伐,对开拓国内新能源领域市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的决定》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