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5-018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钛集团”)通知,截止2015 年7月28日通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证护航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74,5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0日,宝钛集团首次通过华融证券华证护航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55,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本次增持后,宝钛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8,382,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8%。增持公告刊登于2015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截至2015年7月28日的增持进展情况
自首次增持后至2015年7月28日,宝钛集团通过华融证券华证护航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5,374,5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9%。本次增持后,宝钛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3,60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9%。
三、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宝钛集团于2015年7月9日制定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增持方案详见公司2015年7月9日、7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宝钛集团将继续履行该增持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9%,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四、宝钛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宝钛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关注宝钛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