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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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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2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11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居适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古越龙山半年报全文和摘要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古越龙山半年报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15-023《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配股方案,两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663.20万元,根据两个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鉴于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15-024《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公司2014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项目,两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663.20万元。根据两个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投资产品的期限可为不同期限,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2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号”文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136,36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999,994.40元。2010年3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0〕5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0年3月12日止,公司共计收到认股资金669,999,9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15,070,323.23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929,671.17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375.33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65,353.15万元,2015年1-6月份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22.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为289.72 万元(包括收到银行利息)。女儿红项目尚有工程尾款未结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2010年3月1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金额(万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2110120292000508030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336006130018170091022289.32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3310101826001942030.40
    总 额289.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2010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4月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24,767.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额自筹资金

    实际投入

    占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比例
    项目一: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收购女儿红95%股权16,200.0016,200.00100.00%
    增资女儿红扩建生产线34,500.007,487.3221.70%
    增资补充女儿红流动资金11,300.00  
    项目二: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及拓展营销网络建立五大区域营销中心3,700.001,080.5729.20%
    开设直营专卖店、店中店或专柜1,200.0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  
    小 计67,000.0024,767.8936.9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审[2010]1285号《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以前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归还情况已及时公告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492.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375.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62,000.00 62,000.0022.1861,868.65-131.3599.79 1,137.27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及拓展营销网络5,000.00 5,000.0003,506.68-1,493.3270.13 511.14 
    合计67,000.00 67,000.00 22.1865,375.33-1624.671,648.4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发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募集资金24,767.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已完工,但尚有工程尾款未付清,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有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2014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古越龙山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3日公司总股本634,856,36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190,456,908股,共计配售173,667,802股,发行价格为 6.40元/股。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473,932.80元,减除发行费用16,831,762.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于2014年6月13日出具的天健验〔2014〕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除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两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663.20万元外,其余768,010,169.86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已将上述768,010,169.8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32,663.20万元使用情况如下: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35.2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4,957.41万元,2015年1-6月份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677.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为24,262.39万元 (包括银行利息)。其中经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授权,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2014年6月1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对应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331010182600288991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4,663.203,134.59
    银行理财1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211012029200076701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8,000.001,127.80
    银行理财5,000.00
    合 计  32,663.2024,262.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1) 公司于2014年7月2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4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瑞佳1号14期”)、《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5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瑞佳1号15期”),瑞佳1号14期委托资金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30%,投资起始日及收益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4月28日。瑞佳1号15期委托资金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50%,投资起始日及收益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7月28日。其中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4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15年4月2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实际收益198.21万元。

    (2)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与绍兴银行营业部签订《“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理财1460期36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1亿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6%,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7月29日。

    (3)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绍兴银行营业部签订了“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理财”95044期237天人民币理财产品5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5年4月30日——2015年12月23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464.2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77.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436.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4,663.20 24,663.203,631.868,559.24-16,103.9634.7 / 
    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8,000.00 8,000.0045.9876.01-7,923.990.95 /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76,801.02 76,801.02 76,801.02 100.00 / 
    合计109,464.22 109,464.223,677.8485,436.27-24,027.9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发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2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授权有效期已到期,并根据本次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古越龙山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3日公司总股本634,856,36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190,456,908股,共计配售173,667,802股,发行价格为 6.40元/股。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473,932.80元,减除发行费用16,831,762.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于2014年6月13日出具的天健验〔2014〕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A股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以及公司配股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8,140.7024,663.20
    2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9,360.008,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87,336.8087,336.80
     合 计124,837.50120,000.00

    鉴于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除上述两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663.20万元外,其余768,010,169.86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将上述768,010,169.8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用于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32,663.20万元,分别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为其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8,635.2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24,262.39万元 (包括银行利息),募集资金专户结存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对应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331010182600288991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4,663.203,134.59
    银行理财1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211012029200076701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8,000.001,127.80
    银行理财5,000.00
    合 计  32,663.2024,262.39

    其中经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授权,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1) 公司于2014年7月2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4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瑞佳1号14期”)、《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5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瑞佳1号15期”),瑞佳1号14期委托资金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30%,投资起始日及收益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4月28日。瑞佳1号15期委托资金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50%,投资起始日及收益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7月28日。其中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4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15年4月2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实际收益198.21万元。

    (2)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与绍兴银行营业部签订《“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理财1460期36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1亿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6%,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7月29日。

    (3)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绍兴银行营业部签订了“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理财”95044期237天人民币理财产品5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5年4月30日——2015年12月23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两个投资项目进展: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正在正常推进过程中,根据建设、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流程,将有部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项目,由于酒类消费还是沿续2012年以来的向下调整趋势,虽然2015年上半年销售量有所企稳,但中高档酒比例未见回升,依托专卖店销售的团购消费大幅减少,公司决定将暂缓 “百城千店”的建设计划。

    根据本次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投资产品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四)投资产品的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投资产品的期限可为不同期限,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投资控制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法务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投资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应编制投资审批表,依次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署投资协议并支付资金。同时,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科目、台账,指定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并制作上述现金管理报表。公司可结合内部控制及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控制审批流程。

    3、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4、日常监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该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七届二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古越龙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古越龙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古越龙山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对产品的保本承诺并进行披露。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古越龙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文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