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恒星”)决定与盛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创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全称为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经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营业执照。(以下简称“ 瑞信新能源”或“合资公司”)。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瑞和恒星持有瑞信新能源股权比例为55%,盛创投资持有瑞信新能源股权比例为45%。盛创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控股股东是信义光能(BVI) 有限公司,信义光能(BVI) 有限公司为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三、设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已经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
2、法定代表人:高海军
3、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10 万元
4、出资方式:自筹资金
5、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正平镇联合村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生态农业投资建设开发;能源合同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
本次通过合资公司的设立,基于对光伏新能源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未来将对光伏新能源发电项目进行运作以获得收益价值,并提升双方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产业资源,积极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支持双方相关业务的发展,通过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五、设立合资公司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立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